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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全球公司治理的声浪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如何改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越来越成为大众瞩目的话题,而对于保险行业的公司治理则要求更加严格谨慎,因为保险活动具有高负债性、广泛的社会性、持续性、专业性等特点,基于这种经营的特殊性,世界各国都把保险业作为高度监管的行业,在这种背景下,保险公司的治理必然有其特殊性。而在我国,保险公司多为国有企业,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一些保险公司进行改制重组成为国有公司,所以如果完善国有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成为本文探讨的重点。本文以典型的国有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为例,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问题,阐述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一方面通过对集团公司的发展历程及母子公司的股权结构的分析,发现集团公司股权结构“一股独大”,母子公司间股权结构形分神合;对此提出了多元化核心大股东、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建议。另一方面对于集团公司内的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现状及人事任免情况进行分析,得出集团内母子公司在人事任职上较多重合,致使公司内部治理效率低下,容易引发“内部人控制问题”及委托——代理问题;紧接着建议国有保险集团公司要正确发挥董事会职能和优化董事会的选举制度、保持监事会独立性及经理层与董事两职分任等。此外,对于集团公司内母公司对子公司过分集权导致母子公司间的治理结构趋同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加大非国有股的持股比例这一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希望对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的治理结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