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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艺术中的声音,是经过科学的演唱方法的训练而得来的。由于唱法的不同,因而造成了声音的不同。本文主要通过分析不同唱法的特征、唱法与作品之间的对应关系和跨界唱法的价值意义,来论述声音是如何表现声乐艺术的。 目前,在我国声乐表演艺术教学体系中,演唱方法的教学和实践主要以三种唱法为主,即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美声唱法起源于西方,是在17世纪意大利歌剧唱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是目前国际上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一种唱法。美声唱法的特点是:有声部之分;要求声区统一;要求母音安放位置一致、吐字清楚;要求声音连贯;要求具备良好的音乐修养;要求声情并茂。民族唱法的特点是:以口腔共鸣为主,在高音时也运用头腔共鸣等;演唱时口咽腔的共鸣点比较靠前;声音色调明亮,声音个性强;咬字发音的因素转换较慢,声音位置横竖相当,字声融洽;音色甜美干脆、明亮圆润;气息运用灵活,视作品内容而变化换气方式;也强调真假声混合,但大多以真声为主,到高音区结合一些假声。通俗唱法的特点是:常用真声演唱,并在演唱中运用气声、轻声以及颤音、滑音、变化音色等装饰性技法;注重掌握语言的自身韵律,讲究吐词咬字的清晰,并接近生活语言;通常依靠电声设备扩大声音效果。 其次,用不同唱法演唱出的声音,往往带有鲜明的技巧风格性。而声音风格的形成,都有其特定的地域文化背景和历史发展过程,并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某一种唱法只专属于某一类型的声乐作品。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声乐作品都有其相对对应的唱法,如西方的歌剧、艺术歌曲就使用的是美声唱法;中国的民歌、戏曲、说唱,以及建国后的新民歌等,也有其相对对应的特殊唱法。在美声唱法方面,合唱作品、歌剧作品和艺术歌曲作品是其主要的表演范畴;在民族唱法方面,中国民歌风格、说唱和戏曲风格、综合性民族风格的声乐作品是其主要的演唱范畴。随着时代的进步,这两种唱法间也逐渐交汇和融合,因而在对应作品风格的演唱上也产生了一些变化。 最后,作为当代中国声乐表演舞台上的一种新事物,跨界唱法成为了当下最令人关注的一种现象。这其中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多位演唱者用各自的唱法演绎同一作品;另一种则是单一演唱者融合多种唱法演绎一首歌。这种“跨界演唱”的出现,为中国声乐表演舞台吹来一股新风,使得歌手在演唱声乐作品时,更加注重用多种唱法来表现声音的多样性。跨界唱法的意义在于满足观众对声乐艺术审美的多元化需要,促进演唱者演唱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中国声乐教育的多元化。 总之,笔者希冀通过探究声乐艺术中声音及唱法与歌曲的关系,来引起更多的人对中国声乐表演艺术发展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