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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本质是电能可持续的自由传输以满足控制区域负荷不可预料的需求。在电网运行中,个别区域由于控制能力不足或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自身不满足调节要求,最终对电网整体的运行质量造成影响。因此在电力系统中我们需要合理的评价标准来规范运行责任,保证电网运行满足可靠性的同时,也能够分享互联电网所带来的优势。自20世纪60年代北美电力可靠性委员会(NERC)制定了A标准,在1997年NERC用CPS标准替代了原有的A标准。中国电网于2001年开始借鉴北美CPS标准提出相应的评价标准,该标准能将各区域对电力系统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