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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的目的是为现代社会培养合格的公民,其课程设置是围绕着如何使学生能够自主做决定,敢于承担责任,践行权利,理解民主和法治以及现代政治运作方式等方面展开。其本质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意识形态教育,是每个国家在发展进程中都会遇到和思考的问题。英格兰公民教育发展缓慢,争论不断,在经历了个人发起,机构倡导和国家施行三个阶段之后,它终于成为一门法定课程,但是,英格兰公民教育在实践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其发展和变革受到英格兰社会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制约。本文以英格兰中学阶段的公民教育为研究对象,期望能够从英格兰经验中找到些许启发和反思,使我们对公民教育的认识更丰富一些。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是本文的总体介绍;简述了选题背景,文献综述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主体部分,包含三个章节。首先,由于公民教育融入在学校教育之中,所以第二章分析了英格兰教育的体系,分别从教育阶段和英格兰历史上的重大教育法案入手,在呈现英格兰教育体制特点的同时,也为后文说明公民教育设置于中学阶段做好铺垫。第三章描述了英格兰公民教育的现状,并重点分析了英格兰公民教育的突出特点,由于民族性格,立法程序和共识政治的影响,其公民教育呈现出缓慢的递进性特征;而由于英格兰的阶级分层,政党对抗和君主体制等原因,又导致其公民教育表现出矛盾性的特征。第四章论述了英格兰中学公民教育的成败得失,分别从教育体制、保守主义、科瑞克报告等几个方面提出反思。第五章是最后一部分,对本文所分析的内容做出一个简单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