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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召开的巴黎大会,再次将人们的目光聚焦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在此之前,世界各国已经为应对气候恶化,全球变暖等环境问题作出许多努力,也形成了应对气候变化的诸多措施。《巴黎协定》标志着全球气候变化治理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可再生能源即将取代传统化石能源,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选择。为了国内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增强国家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各国通常会对本国可再生能源采取补贴措施,这些措施可能会违反WTO项下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Agreement on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ASCM),引发可再生能源国际贸易争端。研究好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与相关理论的关系,可以帮助我国免受此类争端的困扰,同时也能为我国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寻求新的出路。本文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兼采比较分析方法,分五部分来阐述问题。第一部分,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概述。对可再生能源的概念和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进行基本介绍,目的是让我们了解什么是可再生能源,为什么要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及发展可再生能源都有哪些措施,并指出这些措施可能与WTO补贴规则存在冲突。第二部分,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从立法措施和财政补贴政策两方面阐述美国、加拿大和欧盟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经过研究总结发现这些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存在着一些共同点,对我国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有一定的启示作用。第三部分,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的理论分析。主要论述了SCM协定中补贴的定义和分类。对GATT 1994第20条进行解释,并分析了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适用一般例外条款的可能性。其次,论述了SCM协定中补贴的认定标准,主要从财政资助和授予利益两方面进行认定。这也是此类争端争议的焦点问题。最后,分析《巴黎协定》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必要性。研究好理论部分可以为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找到理论依据,尽量避免出现违背WTO规则的情形。第四部分,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的实证分析。本部分选取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贸易争端案例,分别是加拿大可再生能源案、欧盟对华光伏案、中美风电设备补贴争端案。首先分别对案例进行简单介绍,其次分析双方争议焦点问题,这些案件的争议焦点有二:一是是否存在出口补贴或进口替代补贴;二是“当地成分”是否违反SCM协定的规定。最后通过案例发现WTO有许多规则存在漏洞和不足,需要加以完善。第五部分,WTO框架下我国可再生能源贸易争端的解决路径。结合上文中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与WTO规则存在的冲突及WTO有关规则的完善建议,并借鉴其他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的经验,从中国政府和企业两方面阐述我国可再生能源贸易争端的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