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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格局的调整,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已经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随着转型期的出现,原有的社会利益格局逐渐被打破,新的利益格局不断形成,碰撞和摩擦成为社会常见的形态。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出现,这些矛盾也呈现出鲜明的特征,这些矛盾和纠纷往往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基层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因而,要维护民生权益,基层政府就必须要对这些社会矛盾进行科学和理性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思路,将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构建基层政府社会治理的新模式。本研究以山东省新泰市基层社会矛盾为研究对象,在深入调查和分析山东省新泰市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山东省新泰市基层社会矛盾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多元化社会矛盾处理对策建议。通过深入分析了山东省新泰市基本情况、山东省新泰市基层社会矛盾现状及特点、调解的具体措施以及成效,研究发现,当前山东省新泰市基层政府面临的社会矛盾具有多种类型,大致可分为民生养老类、社会治安类和公共服务类矛盾。同时,山东省新泰市基层政府面临的社会矛盾也呈现出自身的特点,如:矛盾涉及范围广、矛盾的非正常解决率增加以及矛盾调解难度较大等。山东省新泰市基层社会矛盾调解存在社会矛盾调解协议执行力不足、社会矛盾处理过程中公民参与度低、社会矛盾调解主体缺乏协调性、专门性纠纷解决工作不易突破等问题。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社会矛盾多元协同处理意识不高、矛盾所涉部门协同治理能力有待提高、社会矛盾处理的相关配套制度有待完善以及社会矛盾调解队伍建设尚待加强。因此,完善山东省新泰市基层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在原有三级调解机制的基础上构建“1+5+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社会矛盾协同治理意识、提升社会矛盾多元主体的协同能力、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调解的配套制度、加强社会矛盾处理的人才队伍建设。本研究试图为山东省新泰市基层政府的社会矛盾调解提出有效策略,并未同类基层政府的社会矛盾处理思路提供借鉴,进而为社会矛盾调解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