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社会需要,完善我国民事反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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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在各国民诉体系中都占据重要地位,由于我国法制建设历史比较短,各种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尤其是民事反诉制度,受传统司法习惯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影响,在我国尤其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因而无论从立法还是司法实践中,亦或理论研究都比较薄弱,都无法充分体现反诉制度的内在价值和社会功能。本文针对我国诉讼法的存在现实问题,按照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的思路系统论述反诉制度在我国建设和完善应注意的几个方面的问题。本文主要内容:第一部分:从现实的角度查找阻碍我国反诉法建设和完善的主要原因,主要从理论研究,立法,司法实践等角度查找问题。第二部分: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从理论,立法,司法等角度分析我国民事反诉产生问题的根源所在。第三部分:针对我国反诉法的现状,系统阐述我国民事反诉制度建立的原则,指导思想以及从实体到程序阐明民诉法建立应注意的问题,包括诉讼当事人的确定,管辖法院,反诉与本诉关系,以及在反诉,强制反诉,滥用反诉权代的惩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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