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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是劳资双方基于实现劳动过程这一共同目标形成的。河北省作为产能结构调整工作的重点省份之一,自2013年以来在钢铁、煤炭产业逐步开展的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在职工收入水平、劳动权益、劳动环境、劳动合同变更等有关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过剩产能短时间内的大幅缩减在劳动力市场中代表着部分地区劳动力供需双方数量、力量对比的相对失衡,势必会影响职工队伍的稳定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同时,近年来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也在集体协商和集体争议处理方面深刻影响着河北省劳动关系调整的实践,并逐渐成为把握劳动关系发展趋势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已有经济结构调整对劳动关系发展影响相关理论研究基础上,结合《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以对企业职工与经营者的调查情况为基础,通过对化解产能过剩时期河北省―劳动三权‖与民主参与权实现情况的描述与分析,展现这一时期河北省集体劳动关系发展现状并探寻影响集体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对化解产能过剩时期河北省劳动关系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描述,并尝试探索这一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可能的路径选择。研究结果表明,河北省化解产能过剩时期集体劳动关系发展的质量对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特别是集体谈判权和集体行动权的实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作用明显。在适应劳动关系发展集体化转型的过程中,要首先明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夯实规制劳动关系发展的法律基础,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的参与机制与组织基础,切实运用现有的劳动关系集体化转型相关理论指导劳动关系发展的实践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