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是对于音乐文学形象研究的初始探索。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展开对于音乐文学形象的论述。“形象”在于客观世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自然物、社会物、人体本身的形象,即具有“实在性”的形象;另一类是作为艺术创造的形象,即人类“意识形态”的形象。这两大类形态构成了形象的科学内涵。从形象分支出“音乐文学形象”,是由艺术发展规律所产生的一种艺术现象。“音乐文学”从广义上包含一切与音乐相关联的文艺作品。比如:歌词、曲艺、唱词、戏曲、歌剧等等。狭义上讲指歌词艺术。本文以歌词为主要研究对象,深入探讨其形象建构。艺术的基本特征在于它的形象性。歌词形象的作用首先是在于艺术形象的描绘和塑造,是作为感性具体的存在。而其深层建构则却区别于自然体系的东西,亦即他的历史内涵。只有赋予歌词以深刻的意义,才能使作品更有生命力。人的一生离不开歌唱,那么人为什么要唱歌?这与“情”字是分不开的。歌唱的优势并不只在于再现和模仿某些生活特征,而是在于表现人的自我情感特征。它在历史大潮中之所以流传并不断发展深入,是由于借鉴和继承了许多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藏。如:继承古典诗词的优秀传统;继承先进的民主主义思想;继承古典诗词中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创作手法等。音乐文学形象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作为特殊的存在,已经渗透到了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政府形象、企业形象、生活形象、城市形象、历史人物形象等等,都可以通过歌词的描绘和塑造,展现出具有特殊意义的形象。既有目的性,又具商业性,生活中的例子比比皆是。我国音乐文学发展的历史,主要是指歌词作为独立的音乐文学的历史。即“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学堂乐歌”开始在课堂出现至今。分四个阶段分别举例说明不同时代背景下,音乐文学形象塑造的不同时代特征。透视音乐文形象的审美特征,是真、善、美相统一的特征。从创作过程来看,是人的感情特征、生活特征在自由想象中遇合的时候,与形式特征结合为一体,达成审美规范的有机统一。通过对题材的选择、构思,进而对歌词形象进行拓展与描绘,使之在历史的运动中起着“先行官”的作用。歌词形象作为审美客体和人作为审美主体是有着其独特性和创造性的。通过举例说明形象都是以其“独特性”与现实的人构成审美关系的。因此在歌词形象的创作中感情优势是占主导地位的,通过“形象思维”来进行形象的刻画,使一般性的形象得到了积极的提升。学习和研究是为了更好的创造,“关于形象——音乐文学形象——音乐文学形象的特征——音乐文学形象的创造”,这一线索始终贯穿全文并起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