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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不仅是农村人口持续向城镇转移的过程,更是城镇与农村、传统和现代社会发展差距全面缩小的过程,城镇化水平是我国发展程度的综合性标志。经过长期建设,我国“人口转移型”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0%,“结构转换型”高级城镇化特征也初现倪端。在此背景下,党中央进一步提出未来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战略目标,即:努力实现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这表明,城镇化将是我国发展的新引擎,如何更好的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值得研究的重大问题。从人口结构看,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较大,需要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虽然目前“人口转移型”初级城镇化建设己取得不错的成绩,部分地区也逐渐呈现出“结构转换型”高级城镇化特征,但到2030年,我国转移到城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预计还会增加3.5亿。很明显,单纯依赖城市吸纳农村转移人口,我国城镇化建设的目标难以真正实现。只有借助于小城镇这个重要平台,城镇和农村、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之间才更容易形成一种平衡关系。所以说,建设好小城镇是触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的关键,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作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地区,我国长三角地区小城镇建设起步较早,发展较为成熟,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代表全国小城镇建设的最高水平。而在具体建设过程中,长三角地区小城镇也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对我国其它地区小城镇而言,这些经验都是宝贵的财富,对其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另外,在当前的国际经济、国内政策环境下,我国长三角地区小城镇建设依然面临众多严峻的挑战;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标准,长三角地区小城镇自身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些对我国其它地区小城镇建设也具有一定的警戒作用。鉴于此,在简单分析了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内涵、小城镇建设理论基础、小城镇功能及发展动力因素、小城镇建设意义的基础上,本文将我国长三角地区小城镇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剖析其发展历程及现状;归纳、比较分析、评价长三角及东部其它地区小城镇特点,总结长三角地区小城镇发展趋势;结合小城镇建设的国际经验和教训,获得长三角地区小城镇建设的相关启示;初步探索长三角地区小城镇发展规律,指出长三角地区小城镇遵循自身发展规律、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路径,从而为我国长三角及其它地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