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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国实行了“地改市”、撤县设区的行政区划改革,目的之一就是加快城市化进程。区作为市的辖区,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级政府,是国家的基层政权。县在“地改市”中改为区后,“户口”从农村变为了城市,但实质是“假性城市”的一部分,明显存在着“小城区、大农村”的特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设置严重滞后于城市化发展的要求。所以,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撤县设区的实际,调整区级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显得十分迫切。 政府机构设置取决于政府职能,政府职能与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地域特征、政府行政能力等密切相关。研究撤县而设的区的政府机构设置,必须全面分析其特殊条件,确定其职能,理清改革的思路.本文试图按照上述逻辑,以市场化、城市化为背景,对我国撤县设区的区级政府机构设置进行具体设计.全文共分五章: 导论。主要阐述研究的对象和研究的缘起。以“地改市”时撤县而设、作为中等市辖区的区级政府机构设置为研究对象。研究的缘起是,长期以来,理论界对区级政府关注较少,往往将区与县同样看待;实践中,县改区后,政府职能和机构未相应调整,难以适应发展需要。 第一章:当前区级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存在的问题。指出区级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与市场化、城市化存在诸多不适应,既不能对传统意义上的县的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又无法适应城市化的新要求。 第二章:市场经济条件下区级政府职能分析。阐述区级政府职能定位的前提条件,确定区级政府的职能。 区级政府职能定位的前提条件:一是我国目前处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尚未发育成熟。二是区级政府能力的有限性。权力资源、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物质资源等的限制,决定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有限的政府能力不可能承担无限的政府职能。三是撤县而设的区与县、大中城市所辖的区区别明显。“地改市”容易形成“假性城市”,人为地强化地级市对区的行政干预和资源索取,使区沦为地级市的边缘地带,城市对农村产生“负拉动”效应。 区级政府职能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基本职能,即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的政府职能。包括: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实行微观规制,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创造就业机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公共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第二类是过渡职能,即从市场不完备向市场完备转轨过程中政府必须承担的职能。包括:建立和维护市场体制、市场秩序,培育各类市场和市场主体,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第三类是特殊职能,即中国普遍国情与地方特殊情况下政府必须具有的职能。包括:对人口的刚性控制,对环境污染的防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缓解就业压力。 第三章:区级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路、途径和要求。思路:一是“强政府”与“强社会”相结合。政府既是改革的主体,又是改革的客体,是推进改革进程的主要动力,必须是“强政府”.“强政府”的目标是“强社会”——具有高度自治能力的公民社会,能承担政府让渡出来的社会管理职能。二是加强宏观调控与强化微观管理相结合.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和微观管理职能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不能相互取代.不能笼统地弱化政府微观管理职能。三是政府替代与推进市场化相结合。转轨时期政府面临更多的不是市场失灵,不是在市场失效与政府失败的两难中作选择,政府作用更多的是政府替代。四是加强管制与放松管制相结合.转轨时期的政府规制既是对以前的严格管制的放松,又是一种新的管制政策的制定和实行的过程. 途径:政府与市场分开,政府与企业分开,政府与事业单位分开,政府与社会分开,党委与政府分开。 要求:一是科学合理配置政府系统内部职能,解决职能交叉和“条块分割”问题。二是职能相对稳定并适时调整。基本职能相对稳定,过渡职能逐步收缩,特殊职能适时调整,逐步从以经济职能为主向以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为主转变。三是因地制宜,不搞整齐划一,不强求上下对口. 第四章:区级政府机构设置的具体构想。政府职能部门按大行业、大系统原则,以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监督反馈三大体系为基础,设立十五至二十个政府职能部门。经济发展职能部门包括: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税务局、农业局、工商局.社会管理职能部门包括: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教育和科技局、卫生局、文化和体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司法局、公共事业和工程局。监督反馈职能部门包括:监察和审计局。政府办事机构包括: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市民帮助办公室、政策研究办公室、社会组织办公室。 第五章:区级政府机构改革的前景。阐述城市化对区级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刻影响,以及区级政府机构如何随着城市化而改革。我国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由县改设的区更是如此。城市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城市贫困人口增长很快,面对迅速膨胀的城市人口社会保障制度更显薄弱,城市管理落后于城市发展,小城市集聚能力低、集聚效益差。这些问题对区级政府提出了严峻挑战和新的要求。撤县而设的区级政府必须顺应城市化趋势,树立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高效政府的理念,在科学、合理、高效、民主的行政体系中,重建区级政府机构。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首次提出撤县而设的区与县、与作为城市一部分存在时间较长的市辖区职能的差异,根据城市化和市场化的要求提出了区级政府的基本职能、过渡职能和特殊职能,提出了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大行业、大系统,以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监督反馈三大体系为基础,设立十五至二十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改革设想,并对城市化趋势下,在科学、合理、高效、民主的行政体系中,重建区级政府机构的前景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