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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统发工资是一种举足轻重的措施,能够在有效保障规范机关事业人员收入分配秩序、理清收入分配关系中起到重大作用。自政府在2000年实施财政统发工资改革到至今,整体的体制运作没有遇到丝毫阻碍,为各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如数且及时发放提供了切实保障,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财政统发工资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在此背景下,研究财政统发工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健全的运行与监管机制是财政统发工资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随着财政统发工资改革不断深入,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部门的职能职责、管理方式、监督手段等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政统发工资运行及监管机制。财政统发工资的管理实施机构包括编制、人事、财政、代理银行四个部门。编制部门核准人员编制、人事部门核定工资标准、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个人。为了树立按计划用款的意识,减少预算调整的随意性,财政统发工资工作主要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珲系统、金财工程工资统发软件进行管理。 本研究以新乡市为例,对河南省财政统发工资改革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展开了一系列分析与研究。新乡市应用财政系统的时间是2000年,数年后(2010年)着手建设财政统发工资信息化平台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通过改革,提高了工资发放的精细化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预算单位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完善了财政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但财政统发工资仍存在统发工资软件不能满足需求,部分人员工作能力差,缺乏激励机制,财政、人事、编制部门之问沟通渠道不畅通等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体制机制创新来解决。 针对存在的问题,本研究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促进完善财政统发工资制度的对策建议:一是加强财政、人事与编制部门间的协调;二是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制度;三是规范财政拨款工资发放监管制度;四是建立多部门互动的财政统发工资数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