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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首先指出了现实中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并不等同于经济学中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并在物品理想分类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经济学中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理想类型中的集体物品,而现实中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包括理想类型中的集体物品、共用资源、可收费物品以及一些个人物品。其次,文章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一个社会向全体人民提供越来越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过程,并指出了五个方面的内涵。再次,文章以具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作为研究基础,以层次性、充分性、独立性、明确性、公开性为原则,设计了由二十五个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计算出了2004年至2008年间我国省际间基本公共服务的综合基尼系数和六大类别基本公共服务的基尼系数,发现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呈现出了一种“逆均等化”的趋势和比较明显的结构问题。文章认为我国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因为主要有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不到位、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化水平的不均衡、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单一和统筹级次低等几个方面。最后,文章给出了五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对策:法定基本公共服务,提高统筹级次;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规范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多元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统一户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