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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贵州省中学生自杀态度现状,基于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中学生自杀态度影响因素的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为预防中学生自杀行为的发生提供参考依据。方法:按照贵州省内经济发展水平好中差抽取贵阳、黔东南和毕节三个地区共5109名中学生,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应用自编问卷、自杀态度问卷(QSA)、中学生抑郁自评量表进行问卷调查。问卷采用Epidata3.1软件双人录入,数据采用SPSS2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描述中计数资料采用率或构成比进行描述,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采用均数和标准差进行描述;单因素分析采用卡方检验和秩和检验,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在个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四方面分别提取公因子即为模型的潜变量,采用Amos23.0软件构建结构方程模型。结果:在调查的5109名中学生中,贵阳1784人,毕节1708人,黔东南1617人;初中2491人,高中2618人;男生2448人,女生2661人。贵州省中学生对自杀主要持中立或矛盾的态度,总平均得分为(2.928±0.327)分,对自杀行为性质、自杀者、自杀者家属和安乐死持肯定、宽容态度的学生分别有192(3.8%)、1845(36.1%)、3475(68.0%)和1063(20.8%)名。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个人因素中性别、年龄、年级、吸烟情况、饮酒情况、是否玩网络游戏、孤独感、焦虑感、抑郁情绪、自残经历不同的中学生自杀态度分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家庭因素中父母文化程度、父母从业状况、与父母关系、父母的要求、与父母的交流、是否有家庭暴力等不同的中学生自杀态度分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学校中学习生活、学习压力、学习成绩、与同学关系、学校开展生命教育情况、学校安全教育、学校生存教育、学校生活教育、学校挫折教育不同的中学生对自杀态度分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社会因素中各种社会欺辱、城乡不同的中学生自杀态度分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探索性因子分析在个人因素提取了受教育年限、抑郁焦虑情绪和健康相关行为3个公因子;在家庭因素提取了父母教养方式和父母文化背景2个公因子;在学校因素提取了学校有关生命的教育和学习情况2个公因子;在社会因素提取了社会欺辱和城乡2个公因子。结构方程模型显示:抑郁焦虑情绪对自杀态度的影响最大(总效应为0.414),其次是父母教养方式(-0.282)、学习情况(0.236)、社会欺辱(0.125)和学校有关生命的教育(0.094)。结构方程模型还显示抑郁焦虑情绪、学习情况、学校有关生命的教育及社会欺辱对自杀行为和安乐死产生间接的正向作用,而父母教养方式对自杀行为和安乐死产生间接的负向作用;父母教养方式对自杀者和自杀者家属产生间接的正向作用,抑郁焦虑情绪、学习情况、学校有关生命的教育及社会欺辱对自杀者和自杀者家属产生间接的负向作用。结论:贵州省中学生对自杀行为性质的认识有待改善。中学生自杀态度影响因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同一个影响因素对总的自杀态度及不同维度的影响不同,不同维度之间的影响因素也不全相同,一般受到多种因素的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其中抑郁焦虑情绪、父母教养方式及学习情况对中学生自杀态度的影响显著。预防中学生自杀行为的发生首先应关注中学生的心理健康,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的支持,为持有肯定、宽容态度的高危人群提供更多帮助,最终改变自杀不良态度,树立正确的生命观,进而消除自杀意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