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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的恶化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人们对环境质量的关注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纵观世界各国环境治理的实践,我们发现对环境污染治理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是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便开始了排污权交易的试点,30多年的实践发展,虽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如排污权交易试点没有以总量控制为前提,排污权初始配额的分配缺乏公平性,市场中参加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企业和未参加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企业排污成本的差异导致的系统性不公平等。本文在充分分析排污权交易理论和环境税理论的优缺点的基础上,提出对总量控制下的大气污染物超额排放部分进行环境税征收的思想,从而对市场各排污主体的排污成本进行了均衡,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总量控制下排污权交易的公平性。 本文从国内外环境治理理论和实践出发,对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交易理论和环境税理论进行了论述,在分析上述环境治理理论在实践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市场各排污主体污染物排放成本均衡角度出发,提出对排污权交易体制下大气污染物超额排放部分征收环境税的思想。并利用该思想对成都市二氧化氮超额排放部分的环境税税额进行了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