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债权出资,顾名思义就是运用债权向公司的出资形式。在资本市场上,作为一种资本运作手段,债权出资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特别是近些年,我国债权出资法律问题受到了理论界的广泛关注,在实践中的债权出资的案例更是屡见不鲜。然而,债权出资的兴起也给我们实务界带来了不少的法律问题。因此,本文对债权出资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的分析和阐述。除引言和结语外,全文包括四个部分,各部分主要解决了如下问题:第一部分,债权出资的基本概述。该部分主要阐述了债权及债权的法律特征,在深入分析债权出资的概念及债权出资的理论基础前提下深入探讨债了权出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文通过分析两种债权出资类型的理论基础,认为债权出资理论基础按照债权出资类型的不同而不同。探讨了债权出资的必要性可行性,债权作为出资标的物符合现物出资的“四要件说”,可以用以出资。债权出资作为一种新的出资方式,一方面可以减少公司设立成本、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充分利用,符合公司高效经营管理。第二部分,国内外债权出资相关法律制度。该部分在分析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关于债权出资不同立法现状的基础上,追溯了我国债权出资的立法演进。大陆法系各国对债权出资都采取保留态度确保公司资本充实,维护公司信誉,稳定交易安全。然而英美法系则崇尚对个人自由的追求,所以在对公司资本制上具有灵活、效率的特点,因此在债权出资问题上比大陆法系规定相对宽泛,对股东与出资人债权出资限制较少。我国关于债权出资的相关规定也顺应历史发展,对债权出资的态度从限制到慢慢有条件的加以放宽。第三部分,我国公司实务中债权出资法律问题的探讨。该章节不但从学理上探讨了由于债权的不安全性,随意性,隐蔽性造成债权出资存在的问题。而且从实践上分析了用于出资债权的种类,债权出资的交付问题及其债权出资比例和债权出资实现的效力问题。首先,虽然公司法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债权出资的合法性,但是法律没有规定债权的种类,而且现实中债权种类繁多,所以应当根据债权种类不同探讨可以用于出资的债权类型。其次,债权出资过程中,可能由于把关不严而出现债权出资比例失控等问题,这种问题将导致公司资本虚增及经济过度膨胀、泡沫化。再次,引起债权出资风险的另一个问题是债权交付不规范。当发生双重让与的情况下就必然会引起债权出资的风险。最后,债权出资过程中常常出现债权没能全部或者部分实现和债权超额实现的情形,这些情形都会造成许多法律问题,因此要在不同的主体区分下对不同情况下作出不同的效力认定。第四部分,我国债权出资的法律问题的对策研究,该部分主要针对第三部分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首先,在债权交付标准问题上是通过债权凭证的移转,通知债务人债权出资的情况,债务人书面确认共同完成的。其次,因为债权出资存在隐蔽性特点所以为了避免债权出资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应该明确端正的债权出资登记理念、建立实质审查机制和债权出资登记部门的责任赔偿制度,来进一步完善债权出资制度。第三,为了完善债权出资行为加强债权出资的规范性,应建立一整套的债权出资程序规定,来避免债权出资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最后,由于债务人的清偿能力不足或是恶意逃避履行债务的情况下都能造成出资债权得不到实现,都会违背原来债权出资制度的初衷。因此出资人担保制度和发起人的资本充实责任制度,出资人违约责任制度等都会成为加强出资债权的清偿力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