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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四大职业体育联盟(职业篮球联盟、职业橄榄球联盟、职业棒球联盟、职业冰球联盟)薪资纠纷解决制度在世界职业体育联盟中发展得最为成熟。根据各个不同联盟形成背景及面临的问题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薪资纠纷解决制度,比如职业棒球联盟适用促进劳资协调的底价仲裁制度,职业篮球联盟和职业橄榄球联盟通过设置最高、最低工资标准等形式实施工资帽薪资制度,职业冰球联盟适用薪资仲裁和工资帽制度相结合的薪资纠纷解决制度。形成各有不同的薪资纠纷解决制度主要在于其形成背景,比如职业棒球联盟底价仲裁制度的形成主要是球员工会在选择薪资制度中产生的重要影响,职业篮球联盟和职业橄榄球联盟分别采用“软”“硬”结合的工资帽制度和硬工资帽制度主要是因为重要球员及球队人数在联盟中的作用所决定,而职业冰球联盟实施薪资仲裁和工资帽制度结合的主要激励因素是旧协议中单一工资帽制度引起的球员薪资过快上涨,球队收入骤降。不同背景下产生的薪资纠纷解决制度必然采用不同的制度规则。但即便美国四大职业体育联盟实施不同的薪资纠纷解决制度,其所带来的成果经验仍值得我国职业体育联盟学习、借鉴。针对我国目前薪资纠纷现状及面临的困境,比如体育联盟缺乏具体、规范的薪资纠纷解决制度,球员工会组织的缺席等,我国职业体育联盟可以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前提下,借鉴美国职业体育联盟的成功经验,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实现劳资关系协调发展的薪资仲裁和工资帽相结合的薪资纠纷解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