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国新《刑事诉讼法》在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中确立了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该程序的确立标志了中国正式确立了真正意义上的缺席审判程序,贪污贿赂犯罪中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中,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均具有适用空间,引发了在追逃追赃工作中如何协调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关系的问题。 刑事缺席审判是一项综合程序,包含了对涉案财物的处理问题;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只处理涉案财产的处理问题,具有明显的对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新《刑事诉讼法》在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中确立了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该程序的确立标志了中国正式确立了真正意义上的缺席审判程序,贪污贿赂犯罪中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中,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均具有适用空间,引发了在追逃追赃工作中如何协调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关系的问题。
刑事缺席审判是一项综合程序,包含了对涉案财物的处理问题;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只处理涉案财产的处理问题,具有明显的对物之诉的特点。要对两种程序在不同情况下做出合理的程序选择,最重要的就是正确的认定两种程序在各个方面的不同。因此,本文在理论上和实践适用上分别对两种程序作出认定与评价。这种全方位的比较可以得出结论,即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明显的对物之诉的特点,因此其不但适用上更容易启动,适用难度上更低,而且在国际司法合作中能够更加顺畅。由于中国独创性地将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应用于反腐败追逃追赃案件中,因此其适用上有诸多掣肘。
基于上述的差异性及共通性分析,本文认为,在协调选择两种应当确立两个原则,首先,要优先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尽管立法增加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但是仍然不应该忽略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制度优势;其次,要分别独立地适用两种程序,在同一案件的程序转换中,两种程序不可杂糅,而且要注重发挥两种程序各自的优势,应配合使用两种程序,以期达到惩治贪污受贿,维护国家利益的诉讼目标。
其他文献
近年来,随着交叉学科研究方法的兴起与发展,法学与心理学、神经学科、社会学等学科的交流日益密切,法律与情感这一主题也得到了更为深入的研究。但在我国,学者们对于这一主题的研究还较多地停留于社会公众的情感,而忽视了法官的情感。法官作为司法裁判的主导者和判决结果的决定者,其状态对于审判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对司法裁判中法官的情感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且有价值的。在理论界,对于情感因素能否介入司法裁判存在着两
近年来,因实名举报引起的名誉侵权纠纷案件,在我国层出不穷,其中以诽谤为侵权行为方式的案件居多。这类案件中举报言论真伪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不仅是诉讼法和民法上问题,也涉及到宪法上的问题。在2016至2018年间我国的77个相关案例中,法院对证明责任的分配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方式,由原告对系争言论的真伪承担证明责任的案件数分别为38个,被告承担证明责任的有39个。可见实务中法院的做法并不一致。有的法院根据侵
利益衡量一方面是法官裁判疑难案件的“黄金方法”,另一方面其也因“利益”内涵的模糊性而容易导致法官恣意裁量。因此,如何保证利益衡量的妥当进行一直是司法适用的难题。制度利益衡量理论的提出,可谓是利益衡量理论的一大进步。 制度利益不仅能解决“利益”内涵过于模糊的问题,而且使“利益”内涵的衡量标准相对确定,因为每一法律制度都有它固有的制度利益。制度利益衡量还可以在利益衡量中充当当事人具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
在西方法学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时代的法学家闪耀如星辰,为后世法学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指引方向。耶林是19世纪后叶德国最伟大的法学家,对20世纪德国乃至世界法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在耶林所处的时代里,萨维尼的历史法学与普赫塔的概念法学如日中天,几乎每个法学学者都是其信徒,耶林也不例外,但以1858年的一起“一物二卖”案件为导火线,耶林逐渐认识到概念法学的不足,最终背离了概念法学,创立了自己的一套法学理
近年来,在媒体和公众的持续关注下,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性逐渐显露,已然成为难以忽视的社会问题。一直以来,校园欺凌披着未成年人之间“嬉戏”、“玩笑”的外衣,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即使校园欺凌给他人造成了损害,也多被认定是偶发事件,通过批评教育、调解、民事赔偿等方式处理,只有极少数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才能进入法律的视野。这样的处理模式不仅是对欺凌者的纵容,更是对被欺凌者的敷衍。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治理校园
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交易媒介——网店——也因其蕴含的商业价值激发了流转、交易的需求。然而,电子商务平台普遍性地对网店转让进行严格限制。目前淘宝平台只允许基于婚姻、继承等人身关系发生的网店转让,除此之外,淘宝店铺协议转让(即转受让双方就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达成合意、基于协议约定进行的店铺经营主体变更的转让)属于淘宝平台禁止的范围。 法律视角下,我国立法上并未给化解这一商业矛盾提供充足的法律制
食品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人们的身体健康乃至于生命安危,在近几年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的形势下,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必然会有显著提高。为了能够更好地规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行为以保证食品安全性,我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出台,并于2015年修订,其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始终都是备受各界关注的热点议题。然而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食品安全司法领域并没有足够的理论基础,从而导致司法、执法机关在
人力资源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公平、自由、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在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人才竞争的逐渐激烈,尤其是对高科技人才的需求急剧加大,市场中的雇主企业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减少人力资源的竞争,合谋固定员工的工资水平,达成互不招聘对方员工的协议,就招聘员工的敏感信息进行交换,以上行为不仅限制、阻碍了人力资源市场中的正常竞争机制,而且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甚至
本文通过考察仿制药行业反向支付协议出现的专利制度原因和历史背景,分析协议在反垄断视角下所可能具有的效率因素和反竞争因素,并通过国外司法实践中两个核心案例的探讨,深入了解了药品专利挑战制度下仿制药行业的竞争规则、立法风险分配机制、行业惯例、药品企业对市场作出的风险与利益权衡行为及其所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最后总结出了一个适用法律的分析步骤,即本身违法-合理分析-价值争议分析区间,其以明确的法律禁止区为
在经济高度数字化的今天,数字技术尽管为市场和消费者带来诸多好处,但也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地引起了竞争监管机构和学者的关注和担忧,算法合谋就是这样一个显著的例子。本文在整理国内外技术领域和竞争法领域的已有成果后,对算法合谋的竞争监管问题进行了研究。具体而言,正文共有三个主要部分: 第一,结合技术和反垄断法进行基本讨论,对算法合谋进行界定。根据传统的反垄断法理论,传统合谋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类。算法在达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