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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不断多样化,新型的经营管理模式及其相关业务随之涌现;上市公司开展委托、受托经营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备受关注。委托、受托经营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对委托对象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在委托、受托经营行为中,涉及到的要素多且它们之间的关系复杂,因此上市公司在委托、受托经营行为中遇到许多问题。例如:在委托、受托经营模式下,上市公司在在合并报表中,标的资产控制权归属的判断标准问题;委托、受托经营在没有所有权的情况下,只通过协议能否达到真正的实质控制,如何达到实质控制问题,信息披露需要达到什么程度才能提供对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等等问题。以上这些问题是上市公司委托、受托经营会计备受争议的焦点问题。因此,解决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和市场上不同公司间的可比性,迫在眉睫。本论文所研究的委托、受托经营的会计问题不仅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其经营结果,还对上市公司开展这类新型经营管理模式如何恰当反映有关交易的财务结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本研究主要应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和综合分析法,几种方法相互交叉、综合使用。论文主要从四部分对委托、受托经营会计问题进行探讨。第一部分(第1、2章),阐述了研究的背景及意义,梳理了国内外目前对委托、受托经营相关的研究结果,提出论文的研究思路及方法;详细阐述了合并理论、控制理论及三大会计准则对控制的定义等相关基础理论;第二部分(第3章),阐述了目前上市公司委托、受托经营的主要类型,以及委托、受托经营的特点,结合现有会计准则对控制的定义,分析了委托、受托经营业务在控制权判断时所存在的难点。第三部分(第4章),选取冀中能源、新中基、山东地矿以及中视传媒等四个上市公司开展委托、受托经营的典型案例,详细分析它们的信息披露情况,开展委托受托经营的结果,控制权判断合理性,标的资产会计处理与交易的经济实质的符合性等。第四部分(第5、6章),总结案例表现出的委托、受托经营反映的会计问题,并结合这些问题,提出几点建议。通过本研究,初步得出: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委托、受托经营会计处理前缺乏商业实质判断,另外交易中合同条款较为灵活,判断控制与不控制的依据不足,在判断实质控制权时较难,信息披露也不够充分,用现有准则对控制的定义判断委托、受托经营对象的控制权归属有一定的不适应性且被误用的空间较大,该类业务标的资产或业务的控制权判断需要结合所让渡的权利、权利的实质、实际运行情况及最终实现净资产变动的归属等做具体分析。建议对委托受托经营的会计处理前进行商业实质的判断,同时增加实质控制的判断标准,结合现有会计准则的控制原则,确定更为具体的并表条件,增强委托受托经营业务会计处理的一致性,监管部门也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的规则和监管指标。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目前委托、受托经营业务相关会计研究较少,国内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对其的规范尚不够完善的大背景下,全面梳理国内外对合并范围的界定,以及对合并范围的界定基础控制的定义,且做出比较系统的总结;选取几个上市公司开展委托、受托经营的典型案例,详细分析它们的具体交易情况,评析上市公司委托、受托经营业务会计处理的适当性,并得出了一定的结论,为后续研究和相关政策的出台提供参考。论文的不足在于对国际会计准则梳理难以做到全面系统,对国外就委托、受托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的研究不足,未获知国外相关规定及市场案例。通过少数实例的分析一定程度上难以全面反映委托、受托经营业务的所有情况,因而提出的政策建议全面性仍显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