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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一直重视扶贫工作,扶贫工作已开展几十年,我国在扶贫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贫困人口减少了约7.4亿人,但截至目前,我国仍有3000多万贫困人口,扶贫任务依然艰巨。为了在2020年实现我国全面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国家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期的扶贫工作,大力推动“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相继出台多项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在精准扶贫中,社会组织专业化、灵活化以及精细化的扶贫方式能够对政府和市场失灵进行有效的补充和完善,且在绝对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相对贫困人口居多的贫困现状下,社会组织精准化扶贫的优势进一步凸显。近年来,社会组织力量逐渐壮大,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主体,在扶贫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以积极福利理论为理论依据,在进行大量文献分析、实地调查以及深度访谈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深度的思考和总结,并尝试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积极福利理论是本文的理论支撑,该理论主张建立包容性的社会关系,通过构建社会投资型国家,加大对于弱势群体人力资本的投资,使弱势群体能够拥有实现自我,促进社会发展的平等关系,倡导建立积极型、补缺型、事前预防型的积极福利制度。积极福利理论与精准扶贫战略在理念、倡导主体和行动逻辑上具有高度契合性,且积极福利理论所主张的积极福利型理念、补缺式思维、人力资本投资、多元主体参与以及贫困预防在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中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社会组织具有专业性、灵活性、精准性以及非营利性等特点,作为扶贫主体更容易促进积极福利理论价值在精准扶贫中的应用,该分析为基于积极福利理论的视阈透视社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参与提供了依据。
在进行实证调研、文献分析以及搜集大量网络资源的基础上对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当前社会组织扶贫的规模正逐步扩大,参与领域也更加多元化,充分发挥了扶贫瞄准机制精准化的优势,且参与扶贫的模式也愈加多样化,表明社会组织在我国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强劲的社会扶贫力量。同时基于积极福利理论的视阈透视社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参与,发现社会组织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扶贫理念积极性不足;人力资本投资薄弱;贫困预防机制缺失以及扶贫联动机制不完善,进而从政府、社会组织自身以及扶贫对象的角度对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策略,主要为: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政策法规和监管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自身能力建设以及构建社会组织积极型精准扶贫路径。
本文以积极福利理论为理论依据,在进行大量文献分析、实地调查以及深度访谈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深度的思考和总结,并尝试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积极福利理论是本文的理论支撑,该理论主张建立包容性的社会关系,通过构建社会投资型国家,加大对于弱势群体人力资本的投资,使弱势群体能够拥有实现自我,促进社会发展的平等关系,倡导建立积极型、补缺型、事前预防型的积极福利制度。积极福利理论与精准扶贫战略在理念、倡导主体和行动逻辑上具有高度契合性,且积极福利理论所主张的积极福利型理念、补缺式思维、人力资本投资、多元主体参与以及贫困预防在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中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社会组织具有专业性、灵活性、精准性以及非营利性等特点,作为扶贫主体更容易促进积极福利理论价值在精准扶贫中的应用,该分析为基于积极福利理论的视阈透视社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参与提供了依据。
在进行实证调研、文献分析以及搜集大量网络资源的基础上对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当前社会组织扶贫的规模正逐步扩大,参与领域也更加多元化,充分发挥了扶贫瞄准机制精准化的优势,且参与扶贫的模式也愈加多样化,表明社会组织在我国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强劲的社会扶贫力量。同时基于积极福利理论的视阈透视社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参与,发现社会组织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扶贫理念积极性不足;人力资本投资薄弱;贫困预防机制缺失以及扶贫联动机制不完善,进而从政府、社会组织自身以及扶贫对象的角度对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策略,主要为: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政策法规和监管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自身能力建设以及构建社会组织积极型精准扶贫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