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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士与隐逸是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的社会现象,学术界对隐士、隐逸现象的研究很多,也取得了比较丰富的成果。有的学者关注隐士的类型划分,有的学者研究隐士的人格心态,有的学者探讨隐士与政治权力的关系,有的学者考辨隐士与文艺创作的关系。但是,这些研究忽略了一个基本的前提,即他们所圈定的那些作为研究对象的隐士,其身份的合法性在哪里?本研究就是从追问隐士的身份合法性开始,运用知识考古学和诠释学两种社会学理论视角,考察隐士身份的确立及其承载的价值观念,也就是通过一种人物类型的研究,揭示一种有持久影响力的社会思想。 绪论部分阐述对隐士身份及其影响进行研究的缘起,并说明研究中如何使用资料文献和理论视角。当前学术界的隐士研究集中在知识的梳理分类,而本研究则试图将知识考古学和诠释学等理论化为研究意识,通过分析对比资料文献,揭示隐士身份确立的机制,深入阐释以隐士为中心的社会思想与价值观念。 第一章阐述了隐士的身份渊源和历史流变。隐士的前身是“士”,隐士是“士”这种身份类型中的一个分支类别,拥有知识道义却隐居不仕。隐士有多种多样的称谓,这些称谓从不同角度凸显了隐士的道义与不仕等人格特征。隐士的形象和立场在不断变迁,先秦时期的隐士绝尘不返,秦汉之后的隐士大多出入王庭,隋唐宋元时期的隐士多数曾经为官,而明清之际的隐士则多为怀恋故国、对抗新朝的遗民。 第二、三、四章主要以他者的立场,检测并阐述隐士身份确立的多重因素。个人的德行是其确立隐士身份的基础,事亲之孝,待人之义是隐士被社会认同为贤良人士的首要根据,而道艺智慧是隐士从芸芸众生中分离出来的主要品质。隐士确立身份的关键是其行动,如坚持不仕,以逃遁、托病等方式拒绝征辟,通过不入城市、山野衣服和饮酒塑造自我,这些行动的意向性都在努力标明自己的隐士身份。社会舆论对隐士个人的德行与隐遁的认同,是隐士身份取得合法性的社会基础;而官方实施的征辟是隐士身份取得合法性的制度基础。此外,一个人能否被后世人继续认可为隐士,还与史家在修纂隐士传记时的身份归类判断有密切关系,有不少隐士本身在努力地实践作为隐士的角色承诺,但史家将其划分为其他身份类型,则其身份在后世的接受视野中就被转换为其他身份。 第五、六章则是深入隐士的精神世界,探讨隐士的人生准则与价值取向。先秦时期的儒家和道家都阐述了丰富的隐逸思想,这些思想内容是隐士“为什么作隐士”的人生准则。孔子“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的论断,是隐士基于政治形势的人生选择;孟子“达则兼善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阐述,是基于个人得失的精神安顿;而庄子“逍遥自由,远祸保身”的主张,则是基于士人生命意识的人性自觉。隐士实践这些来自经典思想的仕隐之际的人生准则,通过逃遁、托病等个性化行动,表明他们通过不事王侯、安贫乐道、特立独行、功成不居、乐山乐水等独特的价值取向,以使自己成为一个隐士,或者更“象”一个社会认同的隐士,是其通过行动表达自己作为隐士的身份特质。 第七、八、九章论述了士人、官员、帝王与隐士的互动关系。士人必须出仕为官,才能获得治国平天下的平台。但是官僚资源的有限性,使士人常常不能进入官僚体系,于是有人铤而走险,与政府公开对抗,但是大多数士人则选择了隐逸,那些有志难伸、抑郁不平的士人,除了以“无道则隐”曲折表达精神反抗,也以“穷则独善”自我激励,进而韬光养晦,相机而起。为官的公务劳顿使那些习惯了逍遥自由的士人难以自处,而且权力角逐严重威胁士人的生命安全,所以那些惮烦公务又畏惧祸患的官员,就以隐逸作为一种解脱的有效方式,他们或者身在官署而心向隐逸,或者主动交结隐士,表示对隐逸生活情趣的向往。帝王虽然掌握着最高权力,但是其合法性却常常遭到质疑,所以大多数帝王都主动优渥礼遇隐士,企图以此塑造自己英明君主的形象,也制造天下归心的有道政教。 第十章论述了隐士及其隐逸行动的社会功能,即社会安全阀功能,转化缓释失意士人的焦虑,抚慰官僚体系中仕途艰难的官员;社会道德整合功能,引导生活中的普通民众去恶向善,劝诱官场中的官吏抑浊扬清。 总之,隐士身份的确立是个人行动与话语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隐士洁身自好,临财廉,取予义,安贫乐道,表现出独特的人生准则与价值取向,士人、官员与帝王分别从各自的需求接受隐士,使隐士具备了有效的道德感召作用和价值象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