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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知识经济的到来,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大学的职能定位包括传承文明、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教学工作在高校处于中心地位,其逻辑起点在于人才培养是高校的主要职能,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中心环节。比较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在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都建立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在高校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相比较,我国尚未建立或形成适合自己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从发展的形势看,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将取代以扩张规模为重点的外延式发展,而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必然要求进一步确立和巩固高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但是,现实中不乏可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在高校尚不能普遍得到有效保障。鉴于此,本文全面介绍西方国家高等教育保障体系的特点及实践,在比较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高等教育教学保障机制的实践探索与困境,提出了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保障机制构建的设想,并且以天津理工大学为例,对保障机制的实现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通过明确高校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定位,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对高校教学工作进行保障,保证教学质量,最终推动我国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