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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中最重要、最活跃的要素,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由于其所具有的高度风险性,商业银行又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面对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保持银行业的稳定就显得更加重要。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直接决策者和执行者,其行为对商业银行的稳定性及安全性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高级管理人员监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加强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是法律赋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也是确保高质量的合格高级管理人员进入市场并能勤勉履职,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发展的重要措施。监管当局多次强调加强对银行高管监管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并准备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但我国目前对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善,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不能满足对于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监管的需要,也难以适应银行业持续监管新理念的要求及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特别是公司治理改革的新变化,亟需建立完善的制度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文章分六个部分对上述问题进行了阐述。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述了本文研究的问题及背景、国内外研究的现状、研究的目标及思路、研究的内容及方法、研究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基本范畴的研究,文章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银行监管、高管监管的概念进行了厘定;第三部分从强化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完善内部治理,防范商业银行高管舞弊行为,抑制高管高犯罪率,督促高管履行高管义务四个方面论述了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的必要性;第四部分,从横向角度展开论述,对美德两国的高管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分析和借鉴,总结出两国高管监管法律制度中的一些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五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现有的商业银行高管监管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理论研究和比较分析,指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高管监管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法律法规内容构架体系不健全,条文规定不够明晰,动态持续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完善,法律责任有待强化等;第六部分,针对我国商业银行高管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高管监管法律制度的一些初步的对策建议,如健全法律法规内容构架体系,明晰具体条文规定,完善规范对高管人员的动态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高管人员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高管人员问责制度,强化法律责任的承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