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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国有企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要市场经济体制都发挥着十分巨大的作用。作为国有企业的直接管理者、经营者——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历史大潮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重大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养和选拔工作,各地和相关国有企业管理机构也都在探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论述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明确提出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在于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而如何选任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核心内容。在全国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全球化大背景下,选拔任用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仅关系国有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对于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05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四川省委关于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文件精神,泸州市组建了国资委,并对20余户市属大中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充实调整,提升了班子的活力和整体功能。与此同时,泸州市加快市场化选人用人的进程,制定出台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公开选聘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经过近10年的探索和实践,泸州市在国有企业领导选任方式科学化、规范化道路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过程中也暴露出长官意志严重、行政化严重、董事会选人用人权悬空、职业经理人制度尚未建立等诸多问题,降低了国有企业竞争力,影响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也制约着泸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分析国内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尤其是四川省泸州市国有企业选任情况,试图为完善我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和探索。本文以四川省泸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为例,分析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