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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的银行业是该国金融业的核心,它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本国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中国银行业自1978年以来所进行的改革已取得了阶段性成功,主要表现在垄断的逐步打破、竞争程度加强、银行服务质量与经营效率提高等方面。而且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例如按经济区域设立人民银行分行,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取消贷款额度限制,规范准备金制度,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 但是,这场改革还远未达到其最终目的:国有商业银行离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相距甚远。尤其是银行产权制度上存在着缺陷,已成为制约国有商业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换的主要障碍。 本文的研究,将从对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研究入手,并分析国外商业银行产权与组织形式的历史演变,引入我国商业银行运行机制中产权关系,从而揭示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在产权关系上应实现一种什么样的模式。 全文共分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前言,说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迫切性。并指明本文研究对象是中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简称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第二部分对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进行了分析。 首先阐述了产权的基本特性及产权制度的功能。指出商业银行的产权与一般企业一样具有产权的一般特征,即:排他性、交易性、行为性、有限性。而银行产权制度与一般企业产权制度一样具有以下功能:即经济激励功能、行为约束功能及资源配置功能。 然后分析了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演进过程。在早期银行自然人产权制度中,其产权主体的唯一性,从产权界定来看是一个优点,但从经济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组合的角度来看,又是一个缺点。当国际市场逐步形成,生产力水平有了长足发展时,它就越来越成为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阻碍。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阻碍社会化大生产——这是银行自然人产权制度的一个致命弱点。 股份制银行法人产权制度适应了经济的发展,是对自然人产权制度的扬弃。股份制实行了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银行的股东要想从银行的经营成果中得到相应的收益,即分得相应红利,就必须对银行经营承担相应的风险。这样不仅解决了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资本的大量需求同单个银行家难以满足并承担这种风险的矛盾,而且形成了银行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互相制衡机制。 最后介绍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其基本要点是:银行内部实行“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的机构设立原则。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与委托人,行使银行的决策职能;董事会(包括银行经理)作为代理人和银行法人代表,行使执行职能;受股东大会控制的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 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现状。 首先指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既定格局是历史的产物。我国解放以后,为了实现社会主义,采取的第一个步骤就是剥夺官僚资本所有权,并由国家(政府)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所有者职能。为适应中国高度集中、统一计划的产品经济体制的需要,对银行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行政管理。这种银行管理体制适应了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但是它形成了政企不分,银行职能作用难以市场化,这不利于银行业的发展。 我国现代银行产权制度是政权变革的结果,缺乏内在的经济必然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银行产权制度因其政企不分,产权关系单一、模糊而带来的弊端已开始显露。如会造成产权主体缺位,产权关系不明确;加剧银行业的行政性垄断,不利于实现平等竞争与建立风险转移机制;不能完全摆脱行政干预,难以真正实现自主经营;不能形成社会监督,不利于强化银行的自我约束机制与社会服务功能等。 第四部分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一定的探索。 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一般都建立了适于市场经济运作的产权体制。以股份制为基础,以公司制为特征,明确银行法人产权,在产权主体多元化的基础上,有效的实现了“两权”分离,并由此派生出委托代理制度及激励和制约机制,这是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 从我国建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初步尝试来看,其成功之处是有目共睹的。这些基本上按照商业银行体制建立起来的新型商业银行,在产权制度和经营模式等方面都具有许多不同于国有商业银行的特色,具备了许多优点。如:在产权关系方面,改变了旧体制产权关系模糊不清及所有者虚置的状况,能较好地实现“两权”的真正分离;在分配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上比较灵活,人员可以选聘,可以辞退,工资待遇与效益相结合,一些银行还取消了过去的行政级别制度,这就使得新兴银行在人才竞争上占有较大优势。 西方商业银行的发展经验以及我国新兴商业银行的成功事例告诉人们,建立以股份制为核心的银行产权制度是其产权制度建设的可取之路。 以股份制的方式改造商业银行,能够实现资本社会化、收益社会化、风险社会化和监督社会化。资本社会化不仅表现在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本以股份形式定向募集或公开募集,而且表现在他们的股权能够上市转让,;收益社会化主要表现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必须对股东派息分红和使每股资产的价值增值,也就是说必须给股东一定的回报,这样回报率的高低便成为社会检验商业银行业绩的尺度;风险社会化集中表现在以股份制组建的商业银行,它体现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果银行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则股东以其投资对商业银行的负债负责;监督社会化不仅表现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必须接受股东代表大会、监事会的监督,而且表现在必须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财务状况和不定期地向股东公布重大事件,这样可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 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其核心是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一是可以把现有的固定资产和经营资本折成国有股份;二是将自有资金折成法人股份;三是通过发行股票,扩充资本金。产权主体多元化要吸收个人入股,即使社会公众股的比例不大,在改变商业银行经营机制方面也会发挥重要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上市规则增加了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方面的透明度。 产权制度改革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至关重要的,是商业银行具有竞争力的制度性前提。但是,不应期望产权改革能在近期内迅速完成,主要是制度变迁内在的制约因素。而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庞大、资本市场不发达以及经营管理人才的缺乏,也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变革的渐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