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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在中国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时期,国际竞争力逐步增强,第三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展开的背景下,结合作者参与的三明市泰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和北京市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取得的经验,对新形势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弹性”和“刚性”问题展开研究。
首先,通过文献阅读了解了国内外土地利用规划的现状,定义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弹性和刚性,然后分析现阶段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和遇到的实际问题,从定性、定量和定位的角度来考虑,处理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的增长性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之间的不协调历来是土地利用规划永恒的主题,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就是通过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间的合理配置,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数量、质量、结构和布局方面的供需平衡,使土地利用达到经济、生态、社会三效益的总体最优。最后,以北京市大兴区为例,总结上轮规划实施的经验,分析现在存在的问题,尝试了从定性、定量和定位三个方面对土地的结构布局进行调整,划分了农业用地弹性区和建设用地弹性区,使规划在实际的落实中具有了一定的弹性和刚性。因此,我们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指导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