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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是随着互联网传播技术的不断完善,新闻的价值在信息社会中充分地体现出来,新闻作品的著作权问题也开始成为人们所关注的重点。我国著作权法中对新闻作品的概念界定、权利归属、权利行使以及限制等问题的规定都比较笼统抽象,使得在新闻传播实践中对新闻作品和新闻作品著作权问题的认知和理解存在不足之处。新闻创作者对新闻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常常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很多新闻媒体和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经作者的同意而肆意使用、转载、抄袭他人的新闻作品,导致了大量的新闻著作权纠纷,严重损害了新闻作品作者和相关新闻媒体的合法权益。为了理清对新闻作品著作权问题的认识,从而为新闻作品著作权保护和新闻作品纠纷的解决提供理论上的指导,本文从著作权法尤其是我国著作权法入手,尝试对新闻作品这一特殊的作品类型所涉及的著作权问题进行系统性的梳理。从内容上看,本文主要是对新闻传播中所形成的具有独创价值的新闻作品进行法律界定,进而探讨新闻作品的法律性质、相关权利归属以及在权利行使和限制等相关法律问题。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分为以下五个章节:第一章新闻作品的法律概念界定。本章从法律概念这一根本问题出发,以著作权法为基础对新闻作品进行界定,明确其法律内涵,并将其和一般意义上所说的新闻作品区分开来。在这基础上尝试依著作权法对新闻作品进行内部分类,从而进一步细化对新闻作品的认识。第二章时事新闻的法律性质研究。本章尝试对时事新闻进行法律界定,对我国时事新闻的立法现状、关于时事新闻的国内理论争议和其他立法例等进行分析,最终认定时事新闻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从而对新闻作品的外延进一步明确,以区别作品和非作品。第三章新闻作品的权利归属研究。本章主要是通过对我国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的相关条款的分析,明确不同新闻作品的权利归属。其中包括对新闻职务作品、法人新闻作品等特殊作品类型的界定和权利归属分析。第四章新闻作品著作权行使研究。本章主要分析了新闻作者对其享有的人身性著作权利的自主行使,以及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作者将复制发行权、广播权等财产性著作权利授权给新闻单位行使的现象,揭示新闻作品著作权在行使上体现出的一些特殊性。第五章新闻作品著作权面临的限制。主要分析了适用于新闻作品的著作权法上对作品著作权的一般限制,如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以及新闻法上的真实性原则对新闻作品著作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