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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3日,水仙电器退市,这是中国股票市场上第一个被强制退市的股票,它标志着中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的正式启动。不过,令人遗憾的是,与国外较成熟股票市场相比,中国股市退市机制运行至今,并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大量劣质公司仍然留在市场中,“退而不出”现象严重。中国股市退市机制的失灵,极大影响了股票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的发挥,并阻碍了中国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解决中国股市退市机制失灵问题,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对此,本文从不同角度对退市机制失灵的原因做了详尽分析。首先,从契约经济学的视角出发,通过博弈模型并运用实证分析法,深入分析了中国股市退市机制失灵的直接原因。研究表明,中国股市退市机制失灵的直接原因在于股票市场各契约人过高的退市成本。在目前中国股票市场的既有环境下,无论是上市公司、经营者,还是投资者和市场监管者,面临退市时,都要承受巨大的损失和过高的退市成本。当退市成本远远高于退市收益时,他们就会采取各种措施挽救濒临退市公司,从而导致退市机制的失灵。 其次,本文又从横向比较出发,通过对中外股票市场退市制度(特别是中美退市制度)的比较分析,探究造成中国股市退市机制失灵的退市制度本身原因。研究表明,虽然中国股市退市制度在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上借鉴了国外成熟股票市场退市制度中的很多做法,但由于中国股票市场特殊的形成背景和制度环境,中国股市退市制度还是在具体的退市标准和实施弹性等方面和国外成熟股票市场存在差异。而正是这些差异,使得中国股市退市机制失灵有了一个制度上的滋生空间。 最后,本文又从股票市场功能理论出发,深入分析了中国股市退市机制失灵的深层次原因。本文认为,中国股市退市机制失灵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股票市场的功能定位异化。股票市场功能理论认为,股票市场各功能应该均衡协调发展。但在中国,由于受中国股票市场建立时“为国企解困”的初始动机影响,股票市场功能均衡发展理论并没有在中国得到应有的重视。长期以来,筹资功能作为首要功能得到异常放大,而其他功能则被放到无足轻重的地位。正是股票市场各功能的非协调发展,即股票市场功能定位异化,使中国股市退市机制迟迟未在中国股票市场出现。等到好不容易推出了退市机制,也由于股票市场功能定位异化而导致退市机制失灵。由于要解决“姓社姓资”问题,在中国股票市场初始制度的安排上,选择了国有股和法人股不流通,社会公众股流通的股权分置制度。股权分置制度是中国股票市场功能定位异化下的必然选择。股权分置制度大大提高了中国股票市场的股价水平,导致了股票市场各契约人过高的退市成本,从而使退市机制出现失灵。同时,本文注意到虽然股票市场功能定位异化是退市机制失灵的根本原因,但股票市场结构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不完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