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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对外开放政策取得的重要成果。广西是面向东盟开放的前沿,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合作的重要战略支点,也是有机衔接“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门户。一直以来,广西都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很多“先行先试”的政策都来自于广西参与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伟大实践,广西成为中国推动沿边开放、跨境经济合作区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开放前沿。因此,全面研究广西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建设的效应与战略,对推进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在东盟地区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系统回顾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历程、成就与趋势,以及广西在这一进程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并基于这些典型事实和理论梳理构建了 一个理论框架,利用计量和案例分析方法,从政策效应评估的视角,重点从贸易和投资两方面分析和评估了自由贸易区建设对广西的对外贸易、双边投资、区域合作的实际作用与政策效果,以此作为提出广西在我国经济转型和对外开放新常态下进一步扩大开放、推进发展的理论支撑和政策依据。通过科学严谨的实证分析和论证,得到了以下主要结论:一是广西参与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宏观贸易效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对广西国际贸易的净效应为正,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带来的贸易壁垒消减,显著扩大了广西与东盟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创造”了双边贸易的“净增量”。同时,广西与东盟双边经济增长有利于扩大双边贸易;但双边地理距离、国家特征的差异却不利于双边贸易的增长。二是广西参与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微观贸易效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促进了广西微观企业的出口,但不同生产率企业的出口选择是不同的。企业生产率越高,则企业出口倾向越强,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越强,从而推动了参与出口的企业数量和贸易规模增长。同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对广西不同行业的企业出口的影响不同,对化学制品行业的企业出口具有正向影响,而对非金属矿制品行业企业的政策效应则不显著。因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对广西企业的微观贸易效应存在行业异质性。三是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对广西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效应显著。首先,自贸区建设促进了广西引进东盟和非东盟国家的外来投资增长,且东盟国家外资增长更为显著,但二者形成了投资增长“净效应”。但是,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东盟企业在广西投资增幅相较于非东盟企业有所下滑。其次,广西企业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的政策反应弹性存在规模异质性,只有投资规模很大的企业才会对自由贸易区建立形成显著反应弹性,而投资规模较小的企业,不管其母国是否为东盟国家,其反应弹性也较小。最后,广西外资企业更倾向于以独资方式开展投资,但其行为存在投资规模异质性。四是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对广西对外投资的政策效应显著为正,且企业属性差异是影响投资规模和区域的重要因素,采用合资和参股方式的对外企业比独资企业更受欢迎,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更倾向于在东盟投资,而国营企业更倾向于在非东盟地区投资。而且,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式不同的企业对政策的反应弹性存在异质性,不管投资目的地是东盟还是非东盟国家,投资规模较大时,企业的政策反应弹性较小;反之,投资规模较小时,企业的政策反应弹性较大。五是“两国双园”是“两国一园”模式的创新发展。不管是我国企业“走出去”,还是外资企业“引进来”,都面临较大的嵌入性风险,比如集群网络缺失、企业个体能力欠缺、政策环境不足等。对企业而言,“两国双园”可以确保在风险最低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对方国家的优势资源或规模市场优势,是投资的最佳选择模式。对政府而言,搭建园区平台不仅优化了各自的资源配置结构,推动了地区发展,更进一步加强了人员往来,深化双边全方位关系。“两国双园”模式是当前跨境区域经济合作和双向直接投资的新手段和新模式,是对我国“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的创新发展,对广西和合作地区都产生了积极效应,未来推广前景广阔。因此,本文认为,根据广西参与自贸区建设的效应,确定广西参与自贸区建设的战略目标与战略定位;根据不同产业和企业参与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效应,推动实施广西“外贸强桂”的跨越式发展战略;根据广西东盟双向直接投资关系的特征,制定构建区域合作的“投资跨越”战略;根据企业生产率对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影响,制定微观企业参与自贸区建设的企业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