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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安全纯净的饮用水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保障。饮水安全事关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其中,饮用水源的保护是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核心,加强对其保护刻不容缓。 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和人力帮助解决农村群众饮水问题并且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自然地理条件复杂,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目前农村不少地方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依然突出。我国虽然制定了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但现行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立法侧重于对城市饮用水源的保护而忽视了对农村饮用水源的保护,有些制度即使有法律的规定,受农村自然、地理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制约,也没有发挥出法律的预设效应。农村饮用水源问题依旧形势严峻。 本文正是从这个实际现状出发,以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法律制度为视角提出、分析问题,最后提出解决对策。文章主要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我国农村饮用水源法律保护的必要性,阐明了对农村饮用水源进行法律保护的现实原因和理论原因;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现有的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和相关制度;第三部分根据我国农村饮用水源法律保护的现状,具体分析了其中存在的六个问题;第四部分针对我国农村饮用水源法律保护的存在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农村具体情形,提出了相应的六点建议。本文的研究,理论联系实际,力求通过完善法律内容、法律制度,以期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以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做到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