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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关键环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我们在对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时,一方面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借鉴和吸收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成功经验,按照股份制公司的规范,将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造成标准的公司制企业;另一方面,又要针对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的不同特点,在建立企业治理结构方面进行创新和发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国有企业特点的、行之有效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是与股份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联系在一起的,各国企业的实践已经证明,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维持长期稳定发展,取得良好经营业绩以及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和经营者权益所必不可少的有力保证。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如何构建合理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已经成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本文试图在借鉴发达国家公司治理结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和理性思考,并依据相关经济学理论和市场发展规律,提出优化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可行对策。我国国有企业在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着股权高度集中、内部人控制严重、激励机制不足等转轨经济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就决定了治理结构的完善绝不能脱离转轨经济这一大背景,必须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国外的经验。转轨经济的演进轨迹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任何人都难以预言。
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一个长期的探索发展过程,随着改革的深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被提到议程上来。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公司治理结构开始为人们认识并成为学术界讨论的重点课题之一。这个问题之所以受到人们的“青睐”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从实践层面上看,企业形态的转换只是完成了现代企业一般框架的构筑,要想真正规范地运作起来,决然离不开公司治理结构;我国企业领导制度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相互摩擦及掣肘之处甚多,亟待悉心梳理、解决;企业股东会和董事会流于形式,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公司制企业的正常运作。从理论层面上看,随着对产权问题讨论的不断深入,产权主体的相对明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安排、风险承担及收益分配等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而这些问题无一不与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密切相关;委托代理及企业合约设计问题在企业理论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而也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当委托代理关系在大中型企业十分流行且企业合约设计存在缺口时,公司治理结构就变得更为重要了。而学术界围绕企业所有权、委托代理关系及公司治理结构安排的争论,又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切程度。
党的十五大报告系统地阐述了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思路,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又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提出了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这两次会议促进了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推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深化了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国有企业改制是国有资产有效重组的保证,是国有资本高效运营的条件。然而,部分改制后的国有企业没有有效地重组资产,也没有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打破了“一股就灵”的神话。笔者认为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是改制后的国有企业没有建立起健康的治理结构,没有真正落实“政企分开,责权明确,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的十六字方针。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问题依然是改制后国有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关系到国有企业能否高效运营的关键因素。
为此,本文对公司治理的内涵和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进行了介绍和阐述,总结了国有企业股权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并从完善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理论思考和现实选择等维度对围有企业治理结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探讨。在论文结构方面,第一章为绪论,介绍论文研究的背景、意义和目的,以及论文的框架。第二章为相关概念解释和文献综述,介绍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和理论基础,分析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机制和公司绩效的影响,从而奠定全文论述的基础。第三章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各主体包括所有者、董事会、经理层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为对策研究,探讨了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各项实际措施,包括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股权结构的优化,激励机制的构建等,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完善提供了建议和帮助。第五章为全文总结。
总体来看,本文选择了国有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在分析了治理结构各主体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设计了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改进对策,以独立董事制度、股权结构优化和激励机制为主体,深化了现有的理论研究成果,并奠定了未来研究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