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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刑作为一种传统的短期自由刑,在刑罚体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有着广泛的应用。然而,由于拘役刑自身的缺陷和我国在刑罚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充分实现拘役刑应有的价值。相反,法官往往在进行定罪量刑时有意避开拘役刑的适用。因适用拘役刑而使得裁判结果难以满足社会的期望或者实际改造罪犯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废除拘役刑的呼声不绝于耳。实际上,拘役刑作为一种短期自由刑,恰恰体现了其自身独有的价值。拘役刑较短的刑期恰恰能够针对犯罪较轻的行为进行处罚,符合刑法中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能够起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效果,而且是我国刑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可轻言废除。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改革拘役刑的弊端,设置相应的制度、程序等保障拘役刑的执行效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短期自由刑的利弊之争。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了研究拘役刑的课题背景、选题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二部分主要讨论了拘役刑的历史沿革,在不同时期叫法及内容的差异,以及拘役刑的适用条件和重大意义,给读者一个整体的印象。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拘役刑在立法上与实践中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立法上对拘役刑适用制度规定不完善及实践中拘役刑适用率偏低而导致的立法效率较低等问题,从而主张应从立法与司法实践两个方面对拘役刑进行改革。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国外短期自由刑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主要列举了德国、意大利、日本三个国家对短期自由刑的相关规定及其产生的效果,并提出了值得借鉴的地方。第五部分提出了我国拘役刑改革的思路,包括观念上确立保留并改革拘役刑的思想,立法上完善刑事犹豫制度、改革刑罚体系等,司法上改革审前羁押、审判考核等制度的弊端,从而对我国拘役刑进行全面的改革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