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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基层廉政建设,是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由于农村基层的特殊性,政府组织在推进农村基层廉政建设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的协调沟通。在实践中,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基层廉政建设中的政府协调沟通工作效果并不理想。
笔者利用参与广州市番禺区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工作的便利条件,选取该区作为研究对象,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该区农村基层廉政建设中政府协调沟通的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通过此研究结果,丰富农村基层廉政建设中政府协调沟通的理论,并为其它地区政府部门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一些借鉴。
本文的研究以文献调查、问卷统计、实证分析、比较研究的方法,依据廉政建设一般理论和公共关系学中的政府协调沟通理论,以及广州市番禺区的实践经验,提出完善农村基层廉政建设中政府协调沟通的对策。
目前我国各地政府在农村基层廉政建设中的协调沟通,有三种基本做法模式:一是政府强制模式;二是政府倡导模式;三是双向协商模式。这三种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点、缺点和适用范围。番禺区农村基层廉政建设中的政府协调沟通,具有三大特征:一是协调联动与分头负责相结合;二是政府倡导与双向沟通相结合;三是协商性与强制性相结合。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协调沟通人员力量不足、协调沟通方式方法单一、对实施廉政建设具体政策的协调沟通工作不够到位、政策信息传播途径狭窄、信息反馈渠道缺乏灵活多样性。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受到法律法规和地域的限制、协调沟通体制不健全以及受到协调沟通主客体心理的影响。
完善农村基层廉政建设中政府协调沟通,第一,要通过建立健全协调沟通人员管理制度,解决人员力量不足和对实施廉政建设实体政策的协调沟通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第二,要通过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村民之间的协调沟通,解决协调沟通方式方法单一的问题;第三,要通过打造政策信息传播平台、建立良好的媒体关系,解决信息传播途径狭窄的问题;第四,要通过畅通各种信息反馈渠道,解决信息反馈渠道缺乏灵活多样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