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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有机体的核心和灵魂,一个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其文化的有力支撑,文化的和谐发展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在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文化的和谐发展。而要实现文化的和谐发展,和谐的文化交往秩序是必不可少的,它是实现文化和谐发展最为基础和重要的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一种保障人们文化交往和谐的基本机制。在全球化和我国社会转型的双重背景下,各种文化、文化观念之间的广泛而深入的碰撞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探索一条各种文化、文化观念间借以深入理解、沟通与对话,保障文化交往和谐进而促进文化以及社会和谐发展路径就显得尤为迫切。契约关系是一种自由、平等、合意的关系,建立在契约关系上的契约交往方式是一种文明的交往方式。这种交往方式与其他交往方式相比,有更大的优越性,它能充分发挥契约机制的调节作用,从而能很好的把强制方式和情感方式结合起来,这种交往方式不但能最大程度的协调和满足人们的利益,还符合人们的精神追求。因此,在文化领域实现文化的契约交往具有很大的可行性。文化的契约交往是应对目前文化冲突剧烈化局面的必然选择,这种文明的交往方式不仅能促进文化领域交往的和谐,为和谐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还会把其核心的理念和运作方式贯穿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将极大加快社会政治、经济等各领域交往的契约化进程。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文化契约交往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契约文化的支撑作用,因此,在现阶段我们必须大力培育我们的契约文化。建立在契约关系上的契约制度是社会制度和社会生活正常运转的基本或基础的制度,因此,为保障文化契约交往的顺利进行,我们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文化契约交往制度。和谐社会不是单方面和谐的社会,而是整体上和谐的社会。因此,我们应在社会交往的各个领域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契约交往制度,促进各领域的契约化交往,从而在整体上不断加快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