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IPO抑价作为中国资本市场三大异象之一,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但学者大多都是从正式制度层面研究探讨IPO抑价,本文将从社会资本角度出发,选取2009年-2018年在中国A股市场上市的公司,剔除ST公司和金融行业公司,研究社会信任这一非正式制度层面如何影响IPO抑价,并探讨社会信任这一非正式制度是否对正式制度具有一定的替代作用以及IPO公司上市后股价的长期表现。
社会信任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因素,是指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下人与人之间彼此信任的程度,是人们关系的润滑剂。社会信任较高的地区,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比较低,投资者面临的投资风险较低,所需要的风险补偿也较少,IPO抑价较低。由于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的经营波动性越大,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就越强,通过外界因素缓解信息不对称的能力就越强,社会信任对IPO抑价的作用更加显著。在控制了市场因素、公司特点、承销商与审计质量、发行特点与省份经济水平等变量后,实证检验证明了这一点,并从侧面验证了社会信任的作用机制。
社会信任作为一种社会资本,属于非正式制度。低社会信任地区的人们需要更多的政府保护,社会信任度较高的地区的人们需要的政府保护较少。在具有更好的正式制度环境比如法律环境较完善或教育水平更好的地区,投资者更愿意参与金融市场,企业的财务报表质量也会更高,信息不对称程度较小,降低了社会信任对IPO抑价的作用。社会信任对正式制度环境具有替代作用。
内部持股比例的大小会影响到IPO发行价格。如果内部人有一个较高的持股比例,外部投资者会更相信公司的质量。一方面会给外部投资者一个良好的信号,表明公司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外部投资者会积极参与IPO申购,弥补了一部分社会信任的缺失;另一方面可以有效缓解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上市之后的长期表现也会更好。因此对管理层持股比例较大的企业,社会信任对IPO抑价的作用会比较小。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首日收益率过高,可能是因为首日收盘价过高,那么在长期随着企业经营信息与财务情况的公开,投资者渐渐会认识到企业的投资价值,企业在长期的股价会逐步回归到其真实水平。本文通过实证检验证明了IPO公司首发上市的抑价率过高会影响公司上市后股价的长期表现。
最后,本文从上述研究结论出发,针对政府、企业与投资者不同的行为主体提出一些建议,提高各地区社会信任水平,加大企业的信息披露程度,降低社会中不同行为主体的信息不对称,提高社会正式制度的发展程度,以提高中国IPO首发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具有现实意义。
社会信任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因素,是指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下人与人之间彼此信任的程度,是人们关系的润滑剂。社会信任较高的地区,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比较低,投资者面临的投资风险较低,所需要的风险补偿也较少,IPO抑价较低。由于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的经营波动性越大,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就越强,通过外界因素缓解信息不对称的能力就越强,社会信任对IPO抑价的作用更加显著。在控制了市场因素、公司特点、承销商与审计质量、发行特点与省份经济水平等变量后,实证检验证明了这一点,并从侧面验证了社会信任的作用机制。
社会信任作为一种社会资本,属于非正式制度。低社会信任地区的人们需要更多的政府保护,社会信任度较高的地区的人们需要的政府保护较少。在具有更好的正式制度环境比如法律环境较完善或教育水平更好的地区,投资者更愿意参与金融市场,企业的财务报表质量也会更高,信息不对称程度较小,降低了社会信任对IPO抑价的作用。社会信任对正式制度环境具有替代作用。
内部持股比例的大小会影响到IPO发行价格。如果内部人有一个较高的持股比例,外部投资者会更相信公司的质量。一方面会给外部投资者一个良好的信号,表明公司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外部投资者会积极参与IPO申购,弥补了一部分社会信任的缺失;另一方面可以有效缓解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上市之后的长期表现也会更好。因此对管理层持股比例较大的企业,社会信任对IPO抑价的作用会比较小。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首日收益率过高,可能是因为首日收盘价过高,那么在长期随着企业经营信息与财务情况的公开,投资者渐渐会认识到企业的投资价值,企业在长期的股价会逐步回归到其真实水平。本文通过实证检验证明了IPO公司首发上市的抑价率过高会影响公司上市后股价的长期表现。
最后,本文从上述研究结论出发,针对政府、企业与投资者不同的行为主体提出一些建议,提高各地区社会信任水平,加大企业的信息披露程度,降低社会中不同行为主体的信息不对称,提高社会正式制度的发展程度,以提高中国IPO首发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