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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与城市经济发展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如何实现两者协调发展,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研究主题。在“中部崛起战略”背景下,中部六省省会城市经济发展进入快速通道。同时2015年底开始,国内房价格明显上涨,其中中部六省省会城市房价涨幅最为严重,房地产与城市经济发展出现偏差,因此研究中部地区省会城市房地产业与城市经济之间的动态协调发展,实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精准性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拟研究中部六省省会城市房地产与城市经济协调发展,首先对中部六省省会城市房地产业与城市经济现状及发展进行了描述统计分析,并从土地财政、房地产投资结构、房价收入比等角度对房地产业与城市经济不协调情况进行了分析。然后在耦合协调度模型的框架下,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测度2005-2014年各城市房地产与城市经济系统耦合协调度,从横向、纵向角度分析其时空特征,依据耦合协调度值和滞后超前情况划分不同协调类型城市,最后通过GM(1,1)模型演化2005-2020年中部地区省会城市房地产与城市经济耦合协调度的发展过程和等级格局。研究发现:(1)2005-2014年中部地区省会城市城市经济系统增速整体高于房地产系统,城市经济子系统发展领先。(2)2005-2014年,中部6省会城市的房地产与城市经济系统耦合度处于颉颃阶段,尚未充分发挥促进带动功效,即将跨入磨合阶段,整体处于轻度失调阶段,城市子系统相对比较滞后。(3)中部六省省会城市整体协调度曲线在2005-2010年为协调度波动调整期,属于轻度失调阶段,在2011-2014年为协调度稳步上升期,协调度D值保持稳定上行,即将突破勉强协调阶段,但其增速明显放缓。(4)根据协调度及1 2u<u值,将城市划分为3种类型,其中合肥属于轻度失调城市经济滞后型,太原、南昌属于轻度失调房地产滞后型,武汉、郑州、长沙属于濒临失调城市滞后型。(5)到2020年,中部六省省会城市房地产与城市经济耦合协调情况将形成武汉优质协调,郑州良好协调,长沙、合肥中级协调,太原、南昌勉强协调的格局。(4)为促进城市经济与房地产系统耦合协调发展,结合研究结果提出了针对各城市不同现状的实有效、可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