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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体制与经济结构的转型变化,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呈现出突飞猛进的蓬勃态势,成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中小企业在促进社会稳定、扩大劳动者就业、活跃市场氛围、增加国民收入、形成合理的国民经济结构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由于中小企业所具有的资金规模小、贷款抵押品不足、信用记录不透明以及经营风险大等特点,导致中小企业很难在信贷市场上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其发展也受到限制。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于1992年开始建立信用担保体系试点,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信用支持。银信之间协调关系的建立是担保活动健康发展的前提。如果银信合作关系不协调,信用担保机构的功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也难以实现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目标。 本文首先是对国内外有关信用担保的理论进行了分析,阐明了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的现状以及银信合作存在的问题。研究结果表明我国银信合作日渐频繁,但二者却未真正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二者在风险分担比例、担保放大倍数以及债务违约处理等问题上存在分歧。因此,笔者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对银信合作的前提、条件和方式进行了研究,笔者认为银信合作的前提是商业银行对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确认。本文也借鉴了发达国家银信合作的经验,这对我国银信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与信用担保功能的充分发挥提供了现实依据,有利于我国担保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进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