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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资信托作为一种在国际上发展成熟的房地产金融产品已经正式进入我国,如何规范其制度,使之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相匹配,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将就此进行探讨,以期提出一个适合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体系。为此,本文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引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第二部分主要介绍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基本法学理论,本部分从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概念、类型、法律特征、组织形式、与其他投资方式的比较及其优势等方面对房地产投资信托进行介绍。第三部分介绍外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基本情况,以期对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制度建设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在这部分,本文首先介绍美国和亚洲国家地区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相关情况,美国作为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发源地,其完善的法律法规及监管体系将为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监管体系地建立提供有效地借鉴,亚洲各国家及地区作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的接受国,其根据自身情况对房地产投资信托所作出的改革也将对我国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对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出其与我国现行证券法、税法、信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第五部分对协调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与我国现行证券法、税法、信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提出了建议,建议给予房地产投资信托以税收优惠待遇,并将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受益凭证作为证券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交易,由证监会对其进行监管。第六部分对本文观点进行总结,为了更有利于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管理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建议建立起一个以证监会监管为主导的完善的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