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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术思潮史中,民粹主义思潮在政治学领域内一直是一个重要命题。在19世纪俄美经历过第一代民粹主义之后,民粹主义思潮就不曾从历史舞台消退过。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民粹主义思潮开始依托网络平台进行传播和发展,并衍生出了一种新的表现形式——网络民粹主义。草根性、非理性和批判性是民粹主义思潮的基本特征,而网络民粹主义作为民粹主义思潮在网络空间传播和发展的结果,承继了民粹主义思潮的极端平民化特征。网络民粹主义是指网民在网络空间内针对某一事件表达意见、发表观点、表露情绪的一种政治参与形式,旨在表达政治诉求和争夺政治话语权。网民通过网络空间表达对政府、社会精英阶层的不满和自身的利益诉求,但在实际过程中,这种政治参与形式常常陷入非理性、极端化的发展困境。网络民粹主义在其传播和发展过程中,容易和狭隘的民族主义混同,传达极端的爱国情感;或结合文化消费主义,通过恶搞、山寨的方式否定权威、经典和主流;或与民主政治相联合,追求所有网民直接的网络政治参与。虽然网络民粹主义本身多变易变、形式多样,但它作为一种政治思想或政治现象,其实质内容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网络民粹主义根本上是对传统政治共识的解构,表达出网民对政府和社会精英阶层的不满;第二,网络民粹主义实际上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网民通过网络表达政治诉求、争夺政治话语权。在网络技术的滋养下,网络民粹主义呈现出双刃剑效应。一方面,网络民粹主义有助于强大社会弱势群体的力量,从而起到监督权威与精英、打击贪污腐败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普通民众的政治话语权。然而,网络民粹主义往往采取的极端反抗形式,并在社会中具有巨大的动员效应,导致非理性的群体性事件频发,从而瓦解了政府公信力,给国家的网络治理和法制建设带来诸多困扰。因此,对于网络民粹主义的传播与发展,我们应该给予充分的关注和足够的重视。全面地认识网络民粹主义的利与弊,对网络民粹主义的积极层面进行有效引导,同时尽量规避网络民粹主义的消极影响。首先国家应提高网络治理能力、加大网络监督力度、完善网络立法体系,构建和谐、有序的网络秩序;其次社会应主动承担起网络道德建设的责任,培养网民的理性思维、提升网民的素质水平;而网民个人应强化自身的自律精神,在合法合理的限度内最大程度地追求个人诉求。通过规制网络民粹主义的消极影响、发挥网络民粹主义的正面价值从而真正落实民众政治参与的权利,为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