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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民主参与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现代法学研究新兴的课题领域之一。但由于它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宽泛,是一个横跨多种部门法的综合性难题,目前在我国系统的研究成果较少。笔者选择这个题目,致力于深入探讨职工民主参与制度,乃是因为它对于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改革开放背景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我国传统上企业职工主要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的。这一职工民主参与,对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监督经营管理者,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这一制度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具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随着我国国企改革的推进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这一制度与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是不协调的。对此,我国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试图将职工参与融入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之中。而在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又进一步发展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但是,我国职工民主参与制度依然存在一定的缺失,亟待完善。
本文在逻辑分析的基础上,兼采比较分析和历史分析的方法,对我国职工民主参与制度进行研究。全文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职工民主参与概述”,是有关职工民主参与问题的理论性总论。主要讨论了职工民主参与的概念,包括广义的职工民主参与和狭义的职工民主参与;并对职工民主参与的基本类型与特征做了分析。
第二部分“我国职工民主参与制度的发展与缺失”,重点概括叙述了我国职工民主参与制度的历史形成过程、历史背景以及由此导致的种种缺失。
第三部分“透视职工民主参与制度的不同理论视角”,分别从权利视角、产权视角、价值视角、功能视角对职工民主参与制度进行理论分析。
第四部分“完善我国企业职工民主参与制度的构想”,试图提出完善我国职工民主参与制度的主要思路,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职工民主参与制度的相关立法建议。
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在实现市场经济转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的特殊复杂性,因此,在我国建设和完善现代的职工民主参与制度,只能立足于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与制度创新,促使一个旨在保障职工民主参与得以切实实施的法制体系的形成,从而逐步地确立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中国式的职工民主参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