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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主义的产生及发展,使人类由专制文明走向了法治文明。宪政主义诸要素的产生、发展,是在与一系列反宪政主义因素竞争中完成的。所谓反宪政主义泛指在宪政主义发展过程中,阻碍宪政主义发展的某种思想、制度或社会力量,是一个囊括所有与宪政主义相竞争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宪政主义发展的诸因素的集合概念。其对宪政主义不单具有消极作用,同时具有积极作用。中国的宪政主义在与反宪政主义进行了一百多年的竞争后,于20世纪后期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并取得诸多宪政成就。这些成就包括:确立了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最高权威,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实现同步,法治精神贯穿宪政生活,人权保护成为宪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受西方文明、传统文化以及中国革命时期某些错误思想的影响,中国社会各方面仍存在诸多的反宪政主义因素。不完全发育的市场经济,阻碍中国宪政主义向更高层次发展;集体主义主导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使宪政主义所要求的个人权利诉求缺乏发生机制;道德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仍高于法权威,使法律权威虚置。本文通过分析这些反宪政主义因素的成因及它们对宪政主义的影响,以达到遏制反宪政主义因素消极作用的发生,发挥其对宪政主义的积极作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