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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出现越来越多的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而像夫妻一样长期稳定同居生活的案例,同居者之间的财产问题、继承问题、子女问题等常常成为人们发生纠纷的缘由。而实践中对这些问题却没有统一的解决方式,使得这一问题颇具研究的空间。因此,我将非婚同居的法律问题研究作为选题进行写作。登记婚姻模式在我国婚姻家庭结构中一直占据主流地位,然而,现今社会中一直长期存在着另一种家庭生活模式。这种生活模式与合法的夫妻生活在内容上并无不同,在这样的生活模式中也同样会发生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这种生活模式即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非婚同居。非婚同居与合法婚姻生活的主要区别在于非婚同居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因此不具有夫妻的名义。我们不能将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适用到非婚同居者身上,然而非婚同居引发的法律问题又越来越突出,我们不能视而不见。比如:对非婚同居的子女的利益保护问题、非婚同居财产的分割问题、非婚同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等。正是由于实践中越来越多的问题的出现,本文才选此题目进行研究和讨论。本文主要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对非婚同居的定义和构成要件进行阐述,由于理论界对于非婚同居的定义多种多样,本文在介绍了各种学者的定义之后提出了本文对于非婚同居含义的理解。此部分还阐述了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对非婚同居的定义进行更加细致的分析,讨论了构成非婚同居的几个要件。第二部分阐述了国外一些国家和我国关于非婚同居的立法现状,介绍了非婚同居在各国由被歧视到被法律保护的历史演变,此部分还对我国关于非婚同居的现行立法进行了评价。第三部分论述了非婚同居双方的人身关系,包括同居双方的财产继承权问题、扶养及救助义务和一定范围内的代理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显然非婚同居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遗产没有继承权。然而,在某些情形下,同居一方可以继承另一方的遗产,本文对此将要予以阐述。第四部分对非婚同居引发的财产问题进行了讨论,此部分阐述了非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的性质。财产问题在非婚同居生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它也成为几乎每个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都必然涉及的问题。第五部分阐述了非婚生子女利益的保护问题,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然而非婚生子女的利益并不能得到有力的保护,非婚生子女问题不容忽视。第六部分论述了非婚同居关系的解除及法律后果,实践中出现的很多纠纷多是发生在同居解除过程中,因此本文有必要对非婚同居解除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主要问题就是非婚同居的解除方式、解除过程中双方财产的分割问题、解除后债务的承担及子女抚养问题。本文由以上六部分组成,围绕非婚同居引发的法律问题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