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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政府政治腐败,国力衰弱,又不能从根本上改革,因此在外交上只能采取宁可妥协让步也要维持和局的方针。面对列强侵凌心内先自怯馁,只是一方面寄希望于国际公法,一面从其他列强中寻求支持,而此国必怀有私心并乘机勒索。清政府的这种外交美其名曰“以敌制敌”〈李鸿章语〉,实则在士大夫眼中是中国古代“以夷制夷”政策的翻版,连日本人也这样指责中国。在对日外交中,清政府忽而联东制西,忽而联俄拒日,其实都是这种政策。但这种政策是近代版的“以夷制夷”,这里的“夷”也指的是近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国家。“以夷制夷”策略,包括区别对待各国、利用各国矛盾以相牵制等方面。晚清政府在对日外交中运用“以夷制夷”策略,最初是想“联东洋以制泰西”;随着日本侵略野心的不断暴露,清政府转变策略为“以西制东”,意欲利用欧美诸国抵制日本对朝鲜和中国的侵略;到甲午战争后,这一策略达到高潮,与俄国结盟,实行“联俄制日”;戊戌维新时期,光绪君臣又欲“联日结英以制俄”。晚清政府在这一时期对日外交实行这一策略的过程中,前后两个“夷”字在不同时期指代不同的国家。“以”字的涵义应理解为“利用”、“依靠”,即利用或依靠某一列强的力量,来增强自己的实力。 从1871年——1881年,清政府按照李鸿章“联日以制泰西”的意见,采取“以东制西”的策略,企图通过笼络日本,利用日本共同对付西方列强的侵略。这既与清政府“外须和戎”的外交方针有关,也是因为此时清政府把英、法、俄作为主要外敌。“以东制西”策略受到“日本侵台事件”和“琉球事件”的两次冲击,清政府发生了动摇。随着对日本的野心逐渐认识清楚,和中俄关系的缓和,清政府最后放弃了这一策略。清政府“以东制西“之策的失败,主要是清政府不能实现自强,却一厢情愿的只想通过妥协来笼络对方,结果适得其反,使日本窥见其虚弱,近而步步进逼。 甲午战争之前(1881年——1894年7月),中日之间的主要矛盾与交涉集中在朝鲜问题上。从十九世纪八十世纪初,清政府对日外交实行与七十年代不同的“以西制东”策略。1881年,清政府对《琉案专约》的搁置处理,表明其对日外交策略的这种重大变化。从此时起至甲午战争爆发前的十几年间,清政府在朝鲜问题上,提出“以敌制敌”,采用了“联美制日”、“以俄制日”、“联英制日”等策略,目的是引入更多的列强进入朝鲜与日本互相争夺利权,使他们互相制衡,借以保全朝鲜。由于中朝两国政府的腐败衰弱,只是寄望于合约与公法,对于列强的本质与勾结缺乏真正的认识,加上日本对朝鲜志在必得,并使用纵横捭阖的外交手段,清政府不仅保全朝鲜的愿望落空,也把自己摆在了与日本正面交锋的前台。清政府希望借助英、俄等国调停,以避免战争的外交努力同样没能成功。 甲午战争爆发后,清政府仍寄情于“以西制东”。战争期间,清政府的外交始终是围绕着怎样鼓动和利用西方各国去制止战争的继续。战争开始后,先是有诱使俄国“兴兵逐倭”的幻想,后又鼓动英国进行两次联合调停。去日本议和前,在日本谈判期间,清政府还在求助于西方各国(特别是英国),进行“联西制日”的外交努力。清政府对战争的消极态度和日本的外交策略、外交手段的灵活运用,使清政府的“以西制东”归于失败。《马关条约》签订后,“三国干涉还辽”再度勾起了清政府对列强的幻想,一部分官员提出“结外援以制日”,希望借此废约,后又企图借用英法等国的力量保台。这些策略实际上是一种幻想,因为列强没有哪个不是为自己考虑的。 马关之辱使清政府既愤且羞,“三国干涉还辽”使清政府误认俄国为强大的友邦。在俄国“同力拒日”的诱惑下,1896年与之签订《中俄密约》,期望结盟俄国,共拒日本。1898年,俄国强占中国的旅顺、大连,事实上表明“联俄制日”的失败。尽管把持清政府政权的慈禧,奕,李鸿章等人依然没有完全放弃这一政策。但光绪帝在康有为等人的影响下,既愤于联俄的误国,又想借联日以争取变法成功,尝试实行“联日结英以制俄”。戊戌政变使光绪帝的这种尝试很快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