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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结构转型、经济结构调整、利益结构分化,社会矛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加强基层司法工作、建立预防犯罪工作体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为进一步完善和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社会工作开始介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司法领域,并因其所具有基础性、预防性、综合性、服务性和长效性等特点,司法社会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直接提供者的司法社会工作者,他们的职业认同不仅影响着司法社工服务的质量,还会对司法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产生影响。因此,研究司法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认同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研究运用质性研究的方法,围绕“司法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认同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这一核心问题展开研究,通过对东莞市10位司法社会工作者进行深度访谈,了解他们的工作经历,从职业选择动机、工作状况及满意度(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培训督导、晋升发展、工作环境)、职业认知、职业情感与价值以及职业期望与应对行为这五个维度进行了深入描述,并通过价值认同、情感认同、能力认同、持续认同和投入认同五个因子呈现了司法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认同现状。同时,对影响职业认同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司法社工的职业认同受到职业选择动机、工作满意度、自我实现程度及社会认知度等因素的影响。针对这些影响因素,本研究试图提出提高司法社会工作者职业认同的建议:从择业动机入手,高校应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认同与使命感;机构在选拔社工时应注意考察其择业动机。从工作满意度的角度出发,政府完善薪酬设计,提升薪酬激励作用;用人单位合理规划司法社工的工作内容,体现社工的价值;机构为社工配备良好的督导,做好社工的同行者。围绕社工的自我实现,应加强专业实务训练,提升工作能力;社工自身则要做好自我定位,并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和反思。最后,树立社工良好的职业形象,提升其社会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