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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导致大批城镇工业企业搬迁、关闭,给城市留下很多受污染的场地。这些场地多位于城市核心地段,隐蔽且严重的污染威胁到居民和环境的健康。污染场地修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任务复杂而艰巨,但同时也能给城市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一方面,污染场地修复能消除人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上的安全隐患,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促进城市用地的置换,改善城市面貌,加速城市产业的升级,引导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西方国家工业化比我国早百年,也更早的看到问题并解决问题。介绍美国、日本关于污染场地的立法和成熟的修复模式,为我国污染场地法律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我国污染场地研究才刚刚起步,环境管理和修复制度还和面临着很多问题,如相关法规缺失、标准不够具体细致,场地基本信息尚未摸清,修复责任的承担主体难以界定,筹资困难,公众知情困难,监督力度有待加强。本文的重点拟针对以上不足,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构建出污染场地环境修复法律制度体系,建议加紧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污染场地防治的专门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加快各地方立法的进程;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工作需系统化、制度化,以“污染者负责、受益者补偿、所有者兜底”的原则确认修复责任,构建多渠道、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完善污染场地信息公开机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救济权,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