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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儿”是产生和流传在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部分地区的一种以爱情为主要内容的山歌,是以上地区的回、撒拉、东乡、土、保安、藏、裕固等民族用汉语歌唱、其格律和演唱方式都相当独特的一种民歌。[1]“花儿”作为西北地区一种独特的民间艺术形式,一直为国内外学者所关注,但是研究者大多从花儿的渊源、内容、类型、曲令等音乐本身的问题对其进行研究,有关“花儿”中女性的问题,却少有人探讨。情歌是“花儿”中永不凋谢的一朵奇葩,它通常用贴切的比喻、朴素的语言把青年男女纯洁、真挚的爱情表现得淋漓尽致。作为“花儿”的创造者和演唱者,男性和女性在演唱内容方面都表达出对自由爱情的赞美和向往,但是女性的演唱内容还包括了社会性别所蕴涵的深刻内容,如“花儿”中女性的形象,就被深深地烙上了男权文化的印记——被动、柔弱、依附等等,这些都能在“花儿”文化中找到实例。本文以焉耆县永宁镇为调查地,综合审美人类学、歌谣学和社会性别的理论与方法,以回族女性演唱的“花儿”和演唱“花儿”的女性以及“花儿”唱词中的女性形象为考察基点,通过对个案调查的实证性研究和文本分析,分析研究社会性别观念对该地回族女性的影响。人类有一双翅膀——一边是女性,另一边是男性。只有在两翼均衡地成长后,这鸟儿才能飞翔。如果一只翅膀衰弱,就没有可能飞行。——19世纪末20世纪初,亚洲宗教家阿博都·巴哈。笔者希望以新的视角和表述方式,对回族女性的“花儿”和“花儿”中的女性做出客观的描述和分析,并且详实记录“花儿”女歌手的现状。“花儿”是回族人民的民间文学,是回民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形式,是应该大力弘扬和传承的。面对“花儿”的濒危状态,有关部门不但应该采取有力的措施对“花儿”这一民歌形式进行保护,同时也应该鼓励和保护民间歌手,尤其是女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