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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音乐课程是学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程。音乐教学在音乐课程中占有着主导地位,它又是音乐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可见,音乐教学在基础教育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课程标准中又明确地指出音乐课程的五大基本理念,其中,“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这一理念将贯穿全文,并以“弘扬民族音乐”作为本文的中心思想,本文重点强调了民族音乐教学中其民族音乐的民族性体现,结合生态移民地区小学音乐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学生自身的特殊性、学校音乐教学的普遍性与少数民族聚居地民族音乐的重要性,提出一些因地适宜的民族音乐教学的策略。近年来,民族音乐教学明显备受关注,但由于长期受西方音乐教育理念及思想的影响,民族音乐教学状况备受争议,民族音乐教学也未受到很好的重视。民族音乐作为民族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之一,教育又作为文化传承的主要渠道,这启示我们通过音乐教育,学习具有民族性的民族音乐,传承具有民族性的文化遗产,并将传承与弘扬民族音乐作为我们的责任与义务。音乐教学是指教师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音乐的过程,新课程标准提倡音乐教学以学生为主体,故而,我们更应该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制定适合学生音乐发展需求的民族音乐教学策略。 本文的写作思路主要侧重于小学音乐教学中的民族音乐教学,全文将会围绕移民地区小学的民族音乐教学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论述。所以,本文是通过对石嘴山市隆湖吊庄移民地区的小学民族音乐教学进行调查,针对该地区的区域性与特殊性,并分析该地区民族音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在现有的教学环境、教学条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研究成果,以改善宁夏生态移民地区小学音乐的教学环境,提高教师及学生对民族音乐教学的观念、提高小学音乐教学中对民族音乐教学方法的应用水平、在新课标下正确处理民族音乐与流行音乐的关系、开发有关生态移民地区小学民族音乐“本土”校本辅助材料等对策,注重学生民族音乐教学的方法策略为研究内容进行探究,以期能引起更多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对民族音乐教育事业的重视,从而推进民族音乐教学发展和引发对民族音乐教学的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