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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对社区资源的类型和作用进行了整理,继而从描述社区治理资源分配模式入手,说明当前社区治理资源在分配上存在过度集中于政府的“中心化”分配模式特征。结合当前我国的行政环境,基层政府因为处于压力型的行政体制下,不得不将社区资源的分配大量向行政目标倾斜。然而,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现今社区各治理主体间的利益出现多样化的倾向,导致了行政目标往往与社区的实际利益诉求所不一致。本文认为,正是这一模式与当社区利益多样化的现实产生冲突,使社区治理的各个参与主体围绕社区治理资源的争夺而产生大量的社会矛盾,最终导致社区自治的不振。不仅如此,这种传统的“中心化”社区治理资源分配模式,也并没有很好地达成社区治理的目标。本文通过X街道的“绿色账户”和“平改坡”两个案例,对现有的分配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在政府主导的“中心化”社区资源分配过程中,出现了各社区治理主体的策略化应对和“行政目标”与“社区需求”产生偏离的现象,最终导致了社区资源的单向投入效果不佳。本文基于对上述传统的社区资源模式的分析,提出以“项目制”的方式来分配社区治理资源,并给出了可操作“项目制”路径结构。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指的“项目制”资源分配模式与当前行政实践中的“项目制”管理有着一定联系和区别,本文的“项目制”改进对策沿用了当前行政管理中的项目制工作形式,但针对“过分行政化倾向”和“居民参与度差”的问题进行了改进和路径重塑。本文的“项目制”资源分配模式,重点在于通过社区资源的供给者和使用者双方的双向选择,为各社区治理主体提供一个可以制度化博弈的渠道,使各方利益达成动态平衡,积极有序地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最终提升社区的治理水平,而不仅仅是为了实现自上而下行政目标的行政“项目”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