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立案监督是对刑事立案活动的一种司法监督。这种监督强调的是具有监督权的司法机关,对立案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的一种权力制约。通过这种司法权力之间的监督制衡,以实现刑事法律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目的。因此如何对立案权和监督权进行合理配置,对刑事立案进行合法性监督就成为刑事立案监督实践和相关研究的中心。但同时,在刑事立案监督中,还存在着与刑事立案及其监督活动利害攸关的当事人(亦即特定公民)的合法权利如何获得维护和保障的问题,遗憾的是,无论在学界抑或在司法实务界,这一问题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这两个刑事司法的目标是不应当有所偏废的,以牺牲人权来实现惩罚犯罪,既不能实现保障人权,也不能实现司法公正。只有在尊重保障公民权利基础上的司法,才可能成为公平、公正的司法。一般在刑事案件中,既有公民处于被害人的地位,也有公民处于加害人的地位,如何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参与到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公民就显得尤为重要。无论公民在立案监督中处于何种地位,均应当享有身体权、人身自由权、人格权、财产权等实体性权利及控告权、申诉权、复议权、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获取律师帮助权等程序性权利。在刑事立案监督过程中,由于重权力运用、轻权利保护观念的影响,也由于立案监督机制本身存在的缺陷或弊端,使得公民一旦遭受到国家公权力的不法侵害,往往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保护,因此需要针对立案监督中公民权利保障的含义、价值、必要性和基本原则进行深入的研究,进而通过更为科学合理的权力配置,更好地提供权利保护途径,来保障公民在刑事立案监督中的各项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