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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提出确保到二〇二〇年在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的目标。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的云南,截止2017年底,云南省在过去五年内减少贫困人口556万,“脱贫”成为云南政府工作报告的热词。双柏县作为云南省重要的贫困县之一,一直以来,是扶贫的重点对象,其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对云南省影响甚大,分析双柏县采取的扶贫模式与取得的扶贫绩效,一方面可以检验、评估该地区的扶贫成效,另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双柏县在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具体的问题,并寻找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对症下药,提出有利于提升双柏县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绩效的具体措施,有助于改善双柏县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绩效,形成样板,为其他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提供经验与借鉴。本文选取文献研究法、深入访谈法以及层次分析等方法,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多元治理理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和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等为理论依据,梳理了双柏县的扶贫历程,双柏县主要经历了救济式和开发式相结合、扶贫攻坚以及新时期的综合性扶贫等阶段,主要开展了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精准扶贫、企业帮村联户等扶贫模式,总结了双柏县目前的贫困现状主要包括一是贫困人口比较多,贫困的程度较深,脱贫攻坚的任务重;二是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较弱,返贫率高;三是自然环境恶劣,产业发展困难;四是贫困农户入不敷出,增收难度大。基于此,在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以及重点性原则的指导下,文章主要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双柏县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绩效评价体系,并运用该体系选取大庄镇的三个贫困村进行案例分析,分别得出了三个村的扶贫绩效。通过对样本村扶贫情况的分析可以发现,精准扶贫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在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精准识别中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驻村干部官僚化倾向较严重、扶贫资源整合存在一定的偏差、精准扶贫方式呈现“治标不治本”的趋向,绩效考核趋向形式化等现实问题,在精准扶贫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价值观的定位”影响了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监督考核体系的不完善限制了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此外执行主体能力和目标群体的文化素质也影响了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绩效。要解决以上问题,提升双柏县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绩效,就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改善:一是要增强双柏县基层扶贫干部的执政理念教育,转变基层扶贫干部的执政理念,杜绝“官本位”“家长制”的价值观定位,同时要在实地调研反馈的基础上提高精准扶贫政策本身的合理性;二是要健全监督考核体系,并构建起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绩效考核的具体指标,坚持精准扶贫的责任导向,建立健全包括政府监督、群众监督、第三方机构评估在内的精准扶贫监督考核体系,促进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由上到下的监督与由下到上的监督相结合,营造优质的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政策环境;三是增强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主体的执行能力,加大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优化基层扶贫干部结构,加强新型智库建设,为基层扶贫干部如何执行精准扶贫政策、如何对扶贫资源进行合理分配等方面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不断提升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绩效;四是提高目标群体的沟通协调能力、开展技能培训、强化目标群体的些人意识,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断减少精准扶贫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阻力。